第一百四十四章满月酒
天还没大亮,丁冬九就醒了。
窗外传来几声鸡叫,院子里没有动静,露水打在瓦片上,滴答滴答地响。他在炕上躺了一会儿,听着身旁王一梅均匀的呼吸声和丁福偶尔翻身的动静,心里头盘算着今天的行程——回牛尾村,参加三姐丁来娣家儿子的满月酒。
这满月酒是大事。在这个时代,新生儿能平安活过一个月,就算是闯过了第一道鬼门关。尤其丁来娣是二婚嫁到邵家的,又生的是儿子,这满月酒办得体面不体面,直接关系到她在邵家的地位和脸面。丁冬九心里清楚,他这个当弟弟的,今天不光是要去吃酒的,更是要去给姐姐撑腰的。
他轻手轻脚地起了床,披上外衣,走到院子里。晨光熹微,空气里带着一股草木的清香味儿。他洗了把脸,活动了一下筋骨,然后进屋王一梅已经在穿衣服了。
丁福还睡得迷迷糊糊的,被从被窝里捞出来的时候,闭着眼睛哼哼唧唧地不肯睁眼。王一梅给他穿上一身新做的红衣裳——衣裳上用金线绣着一个小小的福字,领口袖口都镶了边,看着喜气洋洋的。丁福被折腾醒了,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新衣裳,咧嘴笑了,伸出小手摸了摸胸前那个福字,奶声奶气地问了一句:“娘,这是啥?”
“这是福字,你的名字。”王一梅一边给他系腰带,一边笑着说,“今儿个去你三姑家吃酒,你得乖一点,不许调皮,听见没?”
丁福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转眼就被院子里的竹马吸引了注意力,扭着身子就要往下窜。
丁冬九一把捞住他,把他抱了起来:“行了,走吧,别误了时辰。”
出发之前,丁冬九特意去了一趟丁成的房间。丁成正坐在窗前背书,手里捧着一本《三字经》,摇头晃脑地念着。看见父亲进来,他放下书,规规矩矩地站了起来:“爹。”
“今儿个你三姑家办满月酒,你得上学堂,就不带你回去了。”丁冬九走到他面前,伸手整了整他的衣领,“放了学你就去铺子里,跟着满银哥吃饭,晚上让满银哥送你回宅子。家里有嘉言和余娃,王婶子也会过来给你做饭,你好好的,别惹事,听见没?”
丁成点了点头,一本正经地回答:“爹放心,儿子知道了。”
丁冬九看着他这副小大人的模样,心里头既欣慰又有些心疼。这孩子自从进了学堂,一下子就懂事了不少,虽然少了些孩童的天真烂漫,可在这个时代,早点懂事未必是坏事。他伸手拍了拍丁成的脑袋,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出了门。
马德胜的驴车到门口了。车上铺了一条干净的褥子,放了一床小被子,还有一包给丁来娣家带的礼物——除了丁冬九准备的银锁子和银镯子之外,还有王一梅亲手做的几件小衣裳,以及两匹颜色鲜亮的尺头。
丁冬九把丁福抱上车,又扶着王一梅上了车,自己坐到车前,车夫一抖缰绳,驴车便沿着官道,朝着牛尾村的方向驶去。
一路上秋风送爽,路两旁的庄稼已经收割得差不多了,田野里一片空旷辽远。远处的山峦层层叠叠,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呈现出一种深沉而宁静的美。丁福趴在车板上,好奇地看着路边的风景,一会儿指着天上的鸟喊“鸟鸟”,一会儿指着路边的牛喊“牛牛”,兴奋得不得了。王一梅坐在旁边,一只手扶着他的后背,防止他从车上滚下去,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断过。
驴车走了将近一个时辰,牛尾村的轮廓出现在眼前。
村子还是那个村子,土墙灰瓦,炊烟袅袅,鸡鸣狗吠。可这一次回来,丁冬九的心态跟上一次完全不同了——上一次回来是为了安排过冬的柴火和煤坯,这一次回来,是为了给姐姐撑场面。他下意识地挺了挺腰板,整了整身上那件灰布长衫的衣领。
驴车在丁家大门口停下来的时候,胡氏已经等在门口了。她今天也换上了一身干净衣裳,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带着掩不住的笑意。看见丁冬九一家三口从车上下来,她快步迎了上去,一把抱起丁福,在他脸蛋上亲了一口:“哎哟我的乖孙,可想死奶奶了!”
丁福被亲得咯咯直笑,搂着胡氏的脖子不撒手。
胡氏抱着丁福,又上下打量了一番丁冬九和王一梅,满意地点了点头:“好,好,都穿得体面。走,咱们先去你三姐家,你大姐二姐四姐她们怕都先去了。”
一家人便坐驴车朝着县城邵掌柜家去。
邵掌柜家在县城西街,宅子虽然不是特别大,但收拾得干净利落。今天是大喜的日子,大门上贴着红色的对联,门楣上挂着红绸,院子里摆了好几张大圆桌,桌上铺着红布,摆满了花生、红枣、糖果之类的吃食。前来贺喜的亲戚邻居络绎不绝,院子里一片热闹的景象。
按照当地的习俗,满月酒有很多讲究。婴儿要在这一天剃去胎发,寓意从头开始、一生顺遂。剃下来的胎发要用红布包好,缝在婴儿的枕头里,保佑孩子平安长大。然后由长辈抱着婴儿,在院子里绕一圈,接受亲朋好友的祝福。最后才是开席吃酒,觥筹交错,宾主尽欢。
丁冬九一家走进院子的时候,立刻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他穿着一件合体的灰布长衫,脚上是千层底的布鞋,腰板挺直,神态从容,举手投足之间已经有了几分掌柜的气度。王一梅跟在他身边,穿着一件蓝底白花的衣裳,头发盘得整整齐齐,虽然怀着身孕,可气色红润,步履稳健,一看就是日子过得舒心的人才有的状态。丁福被胡氏抱在怀里,穿着一身红衣裳,白白胖胖的,像年画上的娃娃一样,谁见了都想逗一逗。
“他舅来了!”“哎呀,这一家子可真体面!”“听说丁掌柜在白河镇发了财了,看这样子,果然不假!”周围的亲戚邻居纷纷交头接耳,目光里带着羡慕和探究。
丁冬九一一跟邵家亲戚们打着招呼,脸上带着得体的笑容,既不张扬,也不怯场。他走到正屋门口,看见大姐丁招娣、二姐丁盼娣、四姐丁迎娣都已经到了,正围在炕边上看孩子。几个姐夫也在旁边站着说话,李连锁看见丁冬九进来,脸上的笑容比阳光还灿烂:“冬九来了!快来看看你外甥!”
丁冬九笑着走过去,凑到炕边一看——丁来娣正靠在炕头上,怀里抱着一个用大红襁褓包裹着的婴儿。那婴儿刚刚吃饱了奶,正闭着眼睛打瞌睡,小脸蛋粉粉嫩嫩的,鼻子小巧挺翘,睫毛又长又密,像两把小扇子一样贴在脸上。虽然还没长开,可已经能看出来是个漂亮孩子——继承了丁来娣的好相貌,邵掌柜本身也白净,这孩子将来长大了,肯定是个俊俏的后生。
“这孩子长得真好看。”丁冬九由衷地赞了一句。
丁来娣抬起头来,看着弟弟,脸上带着初为人母的温柔和满足,眼眶却微微有些发红。她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只是轻轻地笑了笑。
邵掌柜站在一旁,嘴笑得合不拢,眼角的皱纹都挤到了一起。他穿着一件崭新的绸缎马褂,头发梳得油光水滑,整个人喜气洋洋的,逢人就要介绍一下他儿子的名字:“大号叫邵继承,小名宝儿——继承,继承香火的意思!”
丁冬九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打开来,里面是一对银光闪闪的长命锁和一对小巧精致的银镯子。长命锁上錾着“长命百岁”四个字,银镯子上刻着吉祥的纹样,在阳光下闪着柔和的光泽。
“三姐,这是我给宝儿的。”丁冬九把银锁和银镯子递了过去。
丁来娣接过那对银锁和银镯子,手有些迟疑,她知道这对银器的分量——在乡下地方,一般人家满月酒能送几尺布、几个鸡蛋就算不错的了,能送银锁银镯子的,那得是至亲且家境殷实的人家才拿得出手。她低下头,用手指轻轻摩挲着那枚银锁,眼圈有些红。
“冬九,你……”她抬起头来,声音哽咽,“你有心了。”
大姐丁招娣连忙掏出手帕递过去,嘴里劝道:“大喜的日子,哭啥?快擦擦,别让人看了笑话。”
丁来娣接过手帕擦了擦眼泪,又破涕为笑,把银锁戴在了宝儿的脖子上。银锁在宝儿胸前晃了晃,宝儿被晃醒了,睁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茫然地看了看四周,然后又闭上了眼睛,继续呼呼大睡。众人都被他这副模样逗笑了,屋子里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几位姐姐也纷纷拿出了自己带来的礼物——大姐丁招娣送了一套小衣裳,针脚细密,布料柔软;二姐丁盼娣送了一顶虎头帽,帽子上绣着两只栩栩如生的老虎耳朵,看着威风凛凛;四姐送了一双小虎头鞋,鞋底纳得厚厚的,结实耐穿。虽然都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可每一件都是做姑姑的一片心意。
就在这一片欢声笑语之中,丁冬九注意到,那边圆桌边坐着几个人,脸上的表情跟喜庆的气氛有些格格不入。
那是邵掌柜家的几房远亲,为首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穿着一件半旧的酱色衣裳,脸上的皱纹很深,嘴角向下撇着,一看就是个不好相与的人。她旁边坐着两个中年妇人,还有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几个人凑在一起,低声说着什么,目光不时往丁来娣这边瞟一眼,眼神里带着几分不善。
丁冬九心里头一动,想起了之前听说过的一件事——邵掌柜的原配去世多年,一直没有续弦,也没有子嗣。他家族里的人早就盯上了他这份家业,有好几房都打算把自己的儿子过继给他,好继承他的财产。可没想到邵掌柜半路娶了丁来娣,如今又生了亲生儿子,那些人的如意算盘全落了空。到手的鸭子飞了,他们心里头能舒服才怪。
果然,没过多久,那位老太太就开口了。
她站起身来,拄着一根拐杖,颤巍巍地走到炕边,低头看了看宝儿,脸上挤出一个笑容,可那笑容怎么看怎么别扭:“这孩子长得倒是白净,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养得住。小孩子家家的,月子里头最要紧,万一有个闪失……”
这话一出口,屋子里的气氛一下子就变了。
丁来娣的脸色刷地白了,抱着宝儿的手臂不自觉地收紧了一些。邵掌柜的笑容也僵在了脸上,眉头皱了起来。
丁冬九的眼睛眯了眯,脸上的笑容不变,可眼神已经冷了下来。他往前走了一步,挡在了丁来娣和宝儿前面,看着那位老太太,不紧不慢地开了口:“这位婶子,今天是宝儿的好日子,您这话说得可不吉利。”
那老太太被他这么一堵,脸上的肉抖了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丁冬九没给她机会,继续说道:“宝儿是我三姐十月怀胎生下来的,邵家的香火,自有他继承。至于养不养得住——不劳您操心。有我丁家在一天,宝儿就能平平安安地长大。”
他这话说得不卑不亢,语气平和,可每一个字都带着分量。老太太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脸上的表情青一阵白一阵的。
旁边的满金和满仓也站了过来。满仓虽然没有说话,可他往那儿一站,高大的身材像一堵墙一样,给人一种无形的压迫感。满金则笑嘻嘻地看着那位老太太,语气温和地补了一句:“老人家,今儿个是大喜的日子,咱们还是说点高兴的事儿吧。”
老太太被这兄弟俩一左一右地夹在中间,脸上的肌肉抽搐了几下,最终还是没有再说什么,冷哼了一声,拄着拐杖转身走了。她身后的那两个中年妇人和那个男子,也跟着灰溜溜地退到了一边。
邵掌柜松了一口气,感激地看了丁冬九一眼,又看了看满金和满仓,心里头暗暗庆幸——这个媳妇娶对了,她娘家人是真的靠得住。
这场小小的风波过后,气氛又重新活跃了起来。
那位老太太虽然走了,可邵家其他亲戚的态度却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他们原本以为丁来娣是个二婚的女人,娘家也没什么势力,可以随便拿捏。可今天一看——她弟弟穿着长衫来了,出手就是银锁银镯子;她两个外甥一个比一个壮实,往那儿一站就气势十足;她大姐二姐四姐也都来了,一个个穿戴整齐,说话办事都有分寸。这架势,分明是在告诉所有人——丁来娣娘家有人,谁也别想欺负她。
于是,那些原本有些观望态度的亲戚,纷纷换上了笑脸,凑到丁来娣跟前,夸宝儿长得好看、有福气,又说丁来娣有本事、嫁了个好人家。变脸的速度之快,让丁冬九在心里头暗暗感叹——这人情世故,古今中外都是一个样。
其中有一位邵掌柜的堂婶,是个六十来岁的老太太,为人比较厚道,跟秦寡妇那些人不是一路的。她抱着宝儿逗了一会儿,转头看见了站在丁来娣身边的大妞——大妞是丁来娣与前夫所生的女儿,今年已经十二三岁了,长得亭亭玉立,眉眼之间已经有了几分少女的风韵。她今天穿了一件干净的碎花衣裳,安安静静地站在母亲身边,帮着递东西、招呼客人,懂事又勤快。
堂婶看了大妞一会儿,眼睛一亮,拉着丁来娣的手,笑眯眯地说:“来娣呀,你家大妞可真出挑,长得俊,又懂事。我家那个小孙子,今年十五了,在镇上铺子里当学徒,人老实本分,改天让他们认识认识?”
丁来娣愣了一下,随即笑了,正要说话,旁边的丁冬九已经接过了话头,笑呵呵地说道:“婶子,大妞的亲事我已经在白河镇看好人家了。对方家里是开铺子的,家底殷实,小伙子人也端正。等再过两年,大妞再大一些,就把亲事定下来。”
这话一出,周围的人都吃了一惊。
大妞是丁来娣跟前夫生的孩子,说白了就是个拖油瓶。在乡下地方,拖油瓶的女儿能找个普通庄稼汉嫁了就算不错了,谁能想到丁冬九居然在白河镇给她找了开铺子的人家?那可是城里人!
堂婶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但很快就调整了过来,连连点头:“好好好,那敢情好!大妞这孩子有福气,摊上你这么个好舅舅!”
周围的亲戚们也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丁家这个弟弟可真够意思,连外甥女的亲事都管了。”
“开铺子的人家,那可比种地的强多了。”
“丁来娣这娘俩真是好命,一个嫁了邵掌柜,一个又要嫁到城里去……”
“谁说二婚的女人就没出路了?你看看人家丁来娣,这日子过得比头婚的还风光!”
丁来娣坐在炕上,听着周围的议论声,抱着怀里的宝儿,眼眶又一次湿润了。她抬起头,看向站在人群中的丁冬九。丁冬九正跟邵掌柜说着话,察觉到她的目光,转过头来,冲她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几分安慰,几分骄傲,还有几分只有姐弟俩才懂的默契。
丁来娣低下头,用袖子轻轻擦了擦眼角,嘴角却忍不住扬了起来。
她这辈子,前半辈子受了太多的苦。被休弃、被嘲笑、被看不起,她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可没想到,老天爷给她送来了一个邵掌柜,又给她送来这么一个处处维护她的弟弟。她丁来娣何德何能,能摊上这样的好命?
院子里响起了鞭炮声,噼里啪啦的,震得人耳朵嗡嗡响。鞭炮声中,邵掌柜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开席了!各位亲朋好友,入座吧!”
众人纷纷落座,院子里顿时热闹起来。一盘盘热腾腾的菜肴端上了桌,有红烧肉、炖鸡块、炸丸子、蒸鱼……虽然都是些普通的农家菜,可在这年头,已经是相当丰盛的席面了。
丁冬九被安排在主桌,跟邵掌柜和几位重要的亲戚坐在一起。他端起酒杯,敬了邵掌柜一杯,又敬了在座的各位亲戚一圈。酒过三巡,气氛越发热烈,笑声、劝酒声、小孩的哭闹声交织在一起,汇成了一幅热闹而温暖的乡村宴席图。
丁冬九放下酒杯,看着满院子热闹的人群,又看了看正屋里面抱着宝儿、脸上带着幸福笑容的三姐,心里头涌上来一股踏实的感觉。
日子一天天好起来了。虽然还会有各种各样的麻烦和挑战,可只要一家人齐心协力,就没有过不去的坎。
他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肥而不腻,入口即化。他满意地咀嚼着,心里头想——这日子,真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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