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龙嘴里那口旱烟刚吸到嗓子眼,叫长乐这么一激,烟气全呛进了气管子里,咳得前胸贴后背。他手忙脚乱把黄铜烟袋锅子往石桌上一磕,火星子蹦出老高,险些落在那滚烫的羊油盆里。他抬手抹了把泛红的眼角,看着眼前笑吟吟的婆娘,后槽牙直发痒。
“咳咳……不是,丽质,你把当年的破事抖搂给老丈人看也就罢了,怎么还专门写下来?”程龙伸手就想去捞那本粉红色的绸缎册子,指尖还没碰到边角,长乐手腕一翻,灵巧地把册子藏到了身后,半点机会都没给他留。
程咬金在旁边听得浑身来劲,连手里的剔骨刀都扔在了油腻的案板上,发出一声钝响。老头两眼冒绿光,伸出满是黑泥和羊油的粗糙大手,使劲搓着围裙:“念念!儿媳妇快念念!老子就乐意听这小王八蛋当年的腌臜事!老李那厮看完说啥了?是不是也乐得直拍大腿?”
“公公您离远点,瞧您那手上的大油,沾着一点这缎面就毁了。”长乐侧着身子躲开程咬金的脏手,下巴微微扬着,眼底全是促狭,“父皇看的时候,茶水洒了整整三龙袍,直拍着榻板喊,说当年要是知道这小子私底下是这副德行,打死也不把大唐的长公主往火坑里推!”
“老李他懂个屁的火坑,当年要不是我,他连突厥人的战马屁股都摸不着。”程龙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重新坐回马扎上,端起那碗发凉的参汤灌了一大口,药渣子涩得舌头根发麻,“你少避重就轻,我就问你,那玉米地的事你怎么写的?你可别颠倒黑白,当初明明是你自己馋嘴偷吃,摔了个狗吃屎,袖子撕成布条,赖着非要我负责,怎么成我逼你就范了?”
“真成,死鸭子嘴硬。”长乐哼了一声,从腰间抽出一柄白玉小扇,轻轻敲在石桌边缘,发出清脆的响动,“我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某年某月某日,天朗气清,本宫偶入庄园,见某人衣衫不整,赤着两脚搭在摇椅上,嘴角挂着干黄的玉米须子,眼神贼溜溜乱瞟,活像个刚出窝的山匪流寇。”
“噗——哈哈哈!山匪流寇!精辟!太他娘的精辟了!”程咬金笑得前仰后合,一口气没倒上来,捂着心口猛烈咳嗽,肚腩上的肥肉隔着围裙一阵乱抖,“老子当年就说这小子不像个国公府的少爷,倒像瓦岗寨里负责倒马桶的小喽啰,儿媳妇你这眼光真毒!”
程龙黑着脸抓起一把干花生米,劈头盖脸朝老头砸了过去:“老头子你闭嘴吧你!肉烤焦了你闻不着?再笑你那假牙都得喷炭盆里去!”
长乐掩着嘴轻笑,眼角的细纹里全是得意,她翻开那册子的第一页,用那脆生生的宫廷调子念道:“‘……见其手握灵火,烤物香气扑鼻,本宫腹中饥鸣。彼非但无敬畏之心,反倒斜眼冷嗤:哪来的野丫头,想吃便拿银子换。’夫君,这段我可曾冤枉你半个字?你当时是不是这么横眉竖眼的?”
“那是防备!谁知道你是打哪跑出来的疯丫头,万一是刺客呢?”程龙梗着脖子反驳,手指头下意识在膝盖破了个洞的粗布裤子上抠搜着,“再者说了,你后来回宫,跟老丈人告状告得挺欢实啊,还假哭!眼泪珠子掉得跟不要钱似的,那演技,三千宇宙的影帝加起来都没你戏多!”
“那叫急中生智,本宫若不假哭,父皇能松口把你招为驸马?”长乐柳眉一挑,纤细白嫩的手指顺着书页往后翻,纸张沙沙作响,“还有后头呢!新婚那夜,某人吹嘘自己是什么在世真仙、肉身成圣,结果吹灭蜡烛往榻上爬的时候,左脚拌右脚,咚的一声把洗脚盆给踢翻了,满地都是滚烫的生姜洗脚水,烫得他原地跳脚直抽冷气,连叫了三声娘!”
程咬金听到这,乐得眼泪鼻涕一起往下流,一屁股坐回石墩子上,拍着大腿狂呼:“哎呦喂!老子的亲娘诶!踢翻洗脚水!这事老子怎么不知道?你小子平时在军营里装得跟尊铁打的金刚似的,新婚之夜能把洗脚盆踢了?这必须得记在老子的自传里,当成老程家的保留经典!”
“长乐!你连这种事都往外抖?你不要面子我还要脸呢!”程龙只觉得脑门子上青筋乱蹦,浑身不自在,仿佛又回到了当年那个手忙脚乱的夜晚,连耳朵根都火辣辣的,“老丈人看完这节,没笑死过去?”
“父皇不仅笑了,还在旁边批了朱砂红字呢。”长乐把册子稍稍压低,指着书页夹缝里那行歪七扭八的蝇头小楷念道,“‘批语:大快人心!此子向来目无君父,没成想亦有赤足抱脚之窘态,实乃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大唐天可汗亲笔。’”
“李二这老小子真是不当人子,改天我非得把他御花园里那两缸金鱼全捞出来红烧了不可。”程龙咬牙切齿地揉着太阳穴,只觉得这辈子的大道威严全在今天散了个精光。
“公公,您别光顾着笑,我后头可还专门给您留了一大章呢。”长乐眼波流转,忽然把视线投向了还在抹眼泪的程咬金。
程咬金的笑声嘎巴一下卡在嗓子眼里,脸色从涨红迅速变成煞白,干干地咽了口唾沫:“啥?给老子也留了一章?儿媳妇,老子平时对你可不薄啊,每次从外头打猎回来,最肥的那只野鹿腿全送你院里去了,你可别在书里埋汰老子!”
“怎会是埋汰?”长乐抿嘴笑道,“那章的名字叫《公公的三板斧与逃跑绝技》,里头详细记录了贞观年间,公公为了躲李孝恭的赌债,钻进我家猪圈里跟老母猪抢食吃的英勇事迹,还有后来您在金銮殿上装中风,口吐白沫吐得满殿大臣无处下脚的壮举。父皇看完这章,直夸我写得传神,说公公这辈子最大的本领不是打仗,是脸皮厚过城墙拐弯。”
程咬金两只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嘴唇哆嗦了半天,手里的剔骨刀啪嗒一声掉在了自己的布鞋面上,幸亏刀背朝下,不然大脚趾头当场就得见血。“李二!李二你个老匹夫!合着你俩闺女合起伙来算计老子!老子不活了!老子明天就去太庙悬梁自尽!”
程龙看着自己亲爹吃瘪的德行,刚才的郁闷顿时烟消云散,忍不住笑骂了一句:“老头子,你刚才笑我的时候不是挺欢实么?怎么轮到你自己,就要死要活的了?报应不爽啊!”
“滚蛋!老子跟这丫头没完!”程咬金气得直磨牙,顺手抓起案板上的羊肉,恶狠狠咬了一大口生肉,又嫌腥气,呸的一声吐进炭火里,激起好大一团黑烟,“你俩一个鼻孔出气,成心看老子的笑话!不成,老子那本自传得改,老子要把你们两口子当年的丑事全添油加醋写进第一卷!”
院子里一时间硝烟弥漫,混杂着肉香和老头嘴碎的叫骂声,平常得就像百年前长安城某个破落巷子里的寻常黄昏。
程龙收敛了脸上的嬉闹,抬眼看着长乐。小院里的微风撩起长乐鬓角的碎发,那张脸虽然早已褪去了凡人的青涩,修仙后更显出尘绝世,可眼底深处那股子狡黠灵动的劲儿,跟当年在泥地里啃苞米棒子时一模一样,半点没变。
“累不累啊,写这些陈年烂谷子的旧账。”程龙走上前去,从她手里轻轻抽过那本沉香木气味的册子,这次长乐没躲,顺从地松了手。
他手指摩挲着丝绢封面上的一针一线,能摸出密密麻麻的针脚凹凸不平,纸页边缘都有些泛毛,显然翻阅、修改了不知道多少遍。“咱们活了这么些年,踏平混沌,重塑星海,移山倒海的神通多得自己都记不清,你怎么光挑这些凡俗里鸡毛蒜皮的蠢事记?”
“因为只有这些蠢事,才是咱们一步一步走过来的凭证啊。”长乐把双手缩进宽大的袖袍里,身子轻轻挨在程龙肩膀上,声音轻柔得像春夜里的细雨,“成了道主又能如何?长生不死又能怎样?若有一天,把当年怎么在烂泥塘里挣扎、怎么在油灯底下数铜板的日子全忘了,那我和你,跟天上那些冰冷无情的石头木雕有什么分别?”
程龙心口微微一颤,低头看着怀里的册子,封底最后一行写着一句极小的小字:“愿万劫不磨,归来仍是当年苞米香。”
程咬金在旁边看着这小两口挨在一起腻歪,嫌弃地啐了一口唾沫,狠狠抓了一把胡子:“酸!酸得老子大牙都快倒了!行了行了,老子不跟你们这帮舞文弄墨的掰扯,肉串烤焦了,赶紧趁热吃,不吃全喂狗!”
长乐噗嗤一笑,从程龙怀里直起身子,狡黠地眨了眨眼睛,语调突然拔高了几分。
“夫君,先别忙着感动,我这回忆录可不单单是写着玩的。方才我来的时候,治儿已经派钦天监把底稿送往万界藏书阁了,说是要作为大唐新修《正史》的第一卷,全宇宙强制推行传阅呢。”
程龙刚要送进嘴里的羊肉串猛地僵在半空,眼睛瞬间瞪大:“你说什么?!李治那小王八蛋敢把我踢翻洗脚水的事编进《正史》?!”
长乐掩唇轻笑,后退了两步,指着天边那道划破长空的金色飞剑传书道:“这可不是治儿的主意,夫君你猜猜,牵头联合三千位面大儒和仙官联名上书、非要把这本册子定为万古必读书目的幕后黑手,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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