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天。
林默醒得很早,窗帘没拉严,一线光从缝隙里漏进来,落在床尾的被子上。
他翻了个身,盯着天花板看了好一会儿。
脑子里翻来覆去地想一件事:最后这几天,该做什么。
他列过清单,但发现清单上能短期完成的事,已经全部划掉了。
那些真正想做的事,去西藏看一次雪山、在洱海边住上一个月、去小日本看樱花,这些事几天时间根本不够,万一真去了半路上死在哪儿,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所以他没去。
他躺在床上把能想到的事又过了一遍,发现真的没什么了。
想买的都买了,想吃的都吃了,想去的地方虽然没去,但也不遗憾。那些东西本身就是留给“有时间的人”的,他只给自己留了三十天,能装下这么多已经够本了。
这时,林默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自己好像快死了啊,但心里竟然一点都不怕。
以前送外卖的时候他也想过死。深夜里累得翻来覆去睡不着,或者爬完七楼喘得蹲在楼道里起不来的时候,脑子里偶尔会冒出那个念头,万一哪天真死了怎么办?
那时候一想到以后肯定会死,心里就涌上一阵说不上来的恐慌。
他没法想象,这个世界没有了他会怎么转。这么多年,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在他的眼中,整个世界也是在以自己为中心运转,他无法想象自己死后是什么情景。
变成鬼?去地府投胎?还是直接意识消散,死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那时候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答案。
但现在他已经死过一次了,死亡对他来说不再是终点,只是换乘。
虽然他现在依旧不知道人死后到底有没有灵魂、有没有轮回、有没有地府和投胎,但他知道自己觉醒了重生的超能力,已经超脱了死亡本身。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真正死亡,但他会过好自己活着的每一天。
林默胡思乱想完了之后,决定找小鹿来安慰一下自己。
他从床上坐起来,拿起手机看了一眼。翻到小鹿的微信聊天框,上一条记录还是几天前,他问她最近在忙什么,她说在赶毕业论文。
林默盯着屏幕看了几秒,然后笑了笑,直接打了个电话过去。
响了三四声,对面接了,声音软绵绵的带着点没睡醒的鼻音。
“喂……宝宝?”
“醒了没?”
“没呢……被你吵醒了。”
“我过去找你。”
那边安静了一秒,然后声音明显醒了三分:“真的?”
“嗯,你今天有事吗?”
“没有呀,昨晚刚把论文写完,现在室友都回家了,我一个人正待在宿舍无聊刷剧呢。”
“我带你出去玩,到了给你发消息。”
挂了电话,林默直接起身去洗漱。
中午他开车到学校门口,小鹿已经等在路边了。
今天她穿着一条浅蓝色的连衣裙,头发披散着,化了淡妆,比平时精致了不少。
小鹿看到林默车停下就小跑过来拉开车门坐进来,笑着说了句。
“今天怎么有空找我”
林默笑着回道。
“刚好闲下来,带你去逛逛。”
他特意选一家很有名气的私房菜,环境安静,味道不错。
小鹿翻菜单的时候小声说了句“这里好贵吧”。
林默回了句“我请你吃,你就放心点”。
她笑眯眯地点了一堆自己爱吃的,吃得很开心,一直往他碗里夹菜。
吃完饭林默问她想去哪儿,她说好久没看电影了。
他就搜了最近上映的一部片子,买了两张票,取了票又买了大桶爆米花和两杯可乐。
电影是部爱情片,剧情一般,但小鹿看得挺投入,靠在他肩膀上小声笑,偶尔偏过头跟他说两句剧情。他对电影没什么兴趣,就让她靠着,偶尔喂她一颗爆米花。
看完电影出来天还没黑,林默拉着小鹿去了商场,说要给她买点东西。
小鹿推了两句说不用,但林默已经开始逛了。
在一家店里林默看中一条裙子,觉得很适合小鹿,便让她去试。
小鹿乖巧的点了点头,换了出来站在镜子前面转了一圈,问他好不好看。
林默说好看,买。又逛到下一家,看到一对耳钉,星星形状的碎钻,他拿起来比了比她的耳朵,她小声说了句“太贵了”。
他说戴着好看就值。
付了钱当场给她戴上,她对着镜子看了看,笑着挽住他的胳膊,没再说什么。
傍晚林默带她去吃了路边摊,烤串和麻辣烫。
小鹿吃得满嘴油,一边喊辣一边又往嘴里塞,笑得眼睛弯弯的,腮帮子鼓鼓的,看起来比自己一个人吃大餐有意思多了。
吃完晚饭天已经黑了,林默把车开到江边停了一会儿。
车窗开着,江风吹进来,小鹿靠在副驾驶座上,安静地看着江面上那些灯光的倒影。
过了一会儿她偏过头,看了他一眼,说了句:“宝宝,你今天怎么对我这么好呀。”
他笑了笑,没回答,说了一句:“晚上不回去了,去我订的酒店。”
小鹿愣了一下,然后小声说了句“哦”,没再多问,伸手把车窗调高了一截。
随后两人就回了总统套房。进门之后,小鹿脱了鞋光着脚在地毯上踩了两下,靠在落地窗边朝外面看了一会儿,回过头来的时候眼睛里映着窗外的灯火,声音软了下来:“好漂亮。”
林默从背后走过去,站在她旁边一起看了一会儿窗外的夜景。
后来窗帘拉上了,灯调暗了,屋子里的声音沉了下去。
第二天早上小鹿醒得早,裹着被子靠在床头看了会儿手机,等林默睁开眼的时候她趴过来,下巴搁在他胸口,头发散了一枕头,问了一句:“你今天还有事吗?”
林默摸了摸小鹿的头发:“今天没什么事。”
小鹿双手环抱林默,笑眯眯的说道:“那再待会儿吧。”
林默自然不会拒绝,坏笑着回道。
“好。”
两人在酒店一直待到第三天。
第四天不是林默不想和小鹿待在一起,而是第四天他就要over了。要是死的时候跟小鹿在一起,那陈爸陈妈肯定会记恨上小鹿。所以为了不连累小鹿,林默也只能忍痛跟小鹿分开。
退房之后,林默开车将小鹿送回了学校。
车停在校门口,小鹿解开安全带没急着下车,坐着看了林默一会儿,问他下周还来不来。
林默顿了一下说“不一定”。
她也没追问,凑过来亲了一下他的脸颊,笑着说“那你有空再来找我”,然后推开车门下了车,朝林默摆了摆手,转身往校门里走了。
其实她什么都知道,知道这样的富二代,肯定不止她一个女人,知道她们最后可能走不到一起,但她并不后悔。
因为跟别人谈,最后也可能结不了婚,与其跟别人浪费时间,那还不如跟陈旭谈。
起码陈旭有钱,长的帅,会疼人。就算最后没结婚,那她也不亏。所以她一直都是乖乖听话,不吵不闹,不主动要什么,但也不会拒绝陈旭给的礼物。
日子过的非常通透。
林默坐在车里看着小鹿走远,穿过校门没回头,马尾辫在背后一甩一甩的。
三个女朋友里,他最偏心她。
不单是因为小鹿最年轻,又纯又欲,皮肤白嫩的能掐出水来。而且跟小鹿在一起,还有种初恋的感觉。
另外两个,瑶瑶太理智,做事干净利落。贝贝太精明,每分每秒都在算计。
而小鹿什么都不问,什么都不会主动要,她只是在林默来找她的时候开心地跑过来,在他走的时候挥挥手说路上慢点。那种感觉像以前在老家门口等他妈叫他吃饭,锅里的东西不一定多好,但坐在桌边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暖的。
林默这些天特意没带雨衣,也没让她吃药。
一是希望小鹿能怀上,给她给陈旭爸妈留下一个念想。
他看得出来,陈旭的父母不是坏人。
沈芷兰那个性格,以后要是知道儿子没了,心里该空了,但要是忽然知道有个孙子,就算不认也得认,有了牵挂,日子就能往下过。
他给小鹿留的那些钱够她用,再加上陈家的家底,哪怕不嫁进来,陈家不认这个孩子,但只要把孩子生下来,以后的路不会太难走。
他不指望小鹿会一直念着他,人是往前看的,他能做的,就是把火种留下来,哪怕那团火跟他没关系了,但总归要点亮点什么。
二是……不带雨衣确实要更爽一点。
随后,林默发动了车,缓缓驶离校门口。路上车载广播在放一首老歌,他没关,就那么听着。
窗外的街景慢慢从学校周围变回市区的繁华街道,红绿灯一个接一个地在他面前亮起又熄灭。
他回了陈家,洗了澡,换上睡衣,躺进那张柔软的大床里。手机静悄悄地放在床头柜上,屏幕暗着。
林默两眼空空的望着天花板,轻声说道。
“明天就是第三十天,最后一天了……最后再给他们做顿饭吧,也算没白做他们儿子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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