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天,林默去了一家私人会所。
以前送外卖的时候他听过这个地方。
骑手群里偶尔有人提起,说那片区域有个会所,进去的人非富即贵,门口保安穿的是西装不是制服,连靠近都不让。他没去过,也没想过要去。
现在他站在门口,前台看了他一眼,确认了预约信息,笑着说了句“陈先生这边请”,带他穿过一条铺着深色地毯的走廊,进了里面的包间。
沙发是真皮的,灯光调得很暗,空气里有一股淡淡的香薰味。
他点了一瓶酒,价格牌上一串零他数了两遍,然后跟服务员说“开吧”。
喝了几杯之后经理敲门进来,笑着问他要不要看看最近新来的小妹。
他说行。
经理拍了拍手,门推开,走进来十几个姑娘,站成一排。
清一色二十出头,妆容精致,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高矮胖瘦各不相同,但每一个拉到街上去都能让路人回头多看两眼。
林默靠在沙发上端着酒杯看了一遍,摆摆手没说话。
经理心领神会地换了一批。
第二批进来,还是十几个,有甜的、有冷的、有笑起来带梨涡的。
但林默在这群人中,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扎双马尾的姑娘。
白衬衫扎进深色百褶裙,裙摆到大腿中段,两条辫子垂在肩头,脸上的妆淡得像是素颜,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往上翘,带着一股青春期的干净劲儿。
他端着酒杯朝那个方向抬了抬下巴:“那个双马尾,留下。”
妹子参考图,感觉是这样的,书里的形象应该要更清凉一点
据说双马尾可以加攻速,他以前听人说过这种,早就想试试了。
经理朝那姑娘点了点头,示意留下来。
双马尾姑娘抿着嘴笑了一下,脚步轻快的走出来站在了旁边。
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每一批他都认真看了。
有时候看完整批摆摆手,有时候多看上两眼,但他始终没有再加人。
第五批进来的时候,他目光扫到第三排左边那个穿墨绿色旗袍的姑娘,视线停住了。
丝绒面料裹着身子,腰收得极细,开衩到大腿侧面,站着的时候两条腿笔直地并拢着,姿态端正得像从旧画报里走出来的。
那凸显出的身材,再配上那狐媚的脸蛋,简直绝了。
林默端着酒杯看了她几秒,从头看到脚,然后放下酒杯:“那个穿旗袍的,也留下。”
参考图,找不到更合适的了,但感觉就是这个感觉
旗袍姑娘微微颔首,姿态优雅的走出来站到了双马尾女生旁边。
第六批他没挑,没看上眼了。
第七批进来的时候,他原本打算草草看一遍就结束,但视线扫到中间偏右的位置时顿住了。
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姑娘站在那儿,头发扎成单马尾垂在肩后,灯光从顶上打下来,把她那张脸照得清清楚楚。
鹅蛋脸型,皮肤白得透亮,眉眼弯弯带着一点自然的弧度,鼻梁挺而秀气,嘴唇不厚不薄,嘴角微微往上翘,整张脸精致得挑不出毛病来,简直就像是从电视剧里走出来的大明星一样。
眉眼干净,五官柔中带棱,美得没有任何攻击性,让人盯着看久了也不觉得腻。
林默端着酒杯多看了三四秒,然后把酒杯放在茶几上,抬手对那人指了下说道:“这个留下。”
参考图,拿白鹿顶一下吧,别的不讨论,有一说一,白鹿看起来确实蛮好看的
后面第八批挑了个穿粉色护士制服的女生,还选了个戴眼镜的OL黑丝女秘书,然后就没有再挑,五个已经够多了。
这两个,再加上之前的JK双马尾女生,旗袍姑娘,白裙单马尾女生,总共五个人在包间里排成一排。
林默的目光在她们脸上慢慢滑过去,从左到右,看了两遍。
五个还是太多了,有点吃不消,需要再退两个。他一挑三已经是极限中的极限,再多两个,那也只能是看戏的。
可他哪个都觉得好看,每个都长的像梦中情人的模样。
最后他一拍手,做出来了决定。
对着最前面挑选的三个身上,指了一下:“她们三个留下来吧。”
不是不喜欢粉色小护士、OL黑丝女秘书,而是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所以对前面三个更有好感一点。
经理笑着点头,把那两个带了出去。
林默看着剩下的三位,满意的笑了笑。
这三个放在大学里,绝对是校花女神级别。
搁以前他跑外卖的时候,这种女孩从他身边经过他都不会抬头,因为看了也白看。
现在她们全都是他女伴。
林默微笑着对三人说道。
“坐过来吧。”
灯光暗着,窗帘拉着,市里的夜景透过窗帘缝隙漏进来一线,照在沙发和地毯上。
第二天早上他醒来的时候,包厢里已经没人了。
他坐在沙发上,端起那杯凉掉的红酒喝了一口。
昨晚的荒唐劲儿退了之后,心里只剩下一片空荡荡的安静,什么感觉都没有。
不满足,也不空虚,像是做完了一件以前一直想做、但真的做了之后也就那么回事的事情。
他靠进沙发里,捏着酒杯转了一圈,忽然轻轻笑了一声。
“果然,人生就是在不断祛魅。”
他把酒杯搁回茶几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嘴里又补了一句:“不过,要是有机会的话……下次一定还要来。”
第二十二天,他去了商场顶层。
奢侈品那一层他没仔细逛过,以前送外卖的时候从楼下经过无数次,抬头看橱窗里的模特,低头继续看导航,从来没进去过。
这次他从第一家开始逛,一家一家推门进去。
导购全程微笑叫他“先生”。他试了双八千多的鞋,导购蹲下来要帮他穿,他下意识往后缩了一步,说“我自己来”。
后来他还是买了那双鞋,走出店门的时候刻意多走了几步,鞋底踩在地板上,跟地摊货一样硬。这八千多花在哪了,他走了十几步也没想明白。
然后他拐进了一家表行。
玻璃展柜里的表在射灯底下泛着细碎的光,他以前看网络小说的时候经常看到这个词——百达翡丽。
小说里的男主抬手露出一块,周围人就不说话了,他当时看的时候心想这玩意儿到底长什么样。现在他站在柜台前面,指了一下橱窗里最中间那只。
“这个拿出来看看。”
店员戴着白手套,小心翼翼地把表取出来放在绒布托盘上。
林默拿起来翻到背面看了一眼标价,数字后面跟着一长串零。他用拇指摸了摸表盘边缘,金属冰凉光滑,表盘打磨得跟镜子似的,指针在上面走得很轻,几乎没声音。
他把表戴在手腕上试了试,陈旭的手腕骨节分明,搭上这块表确实好看,但在光底下看久了也就那样,就是一块圆形的金属片在转。
“包起来吧。”
他刷了卡,拎着小袋子走出表行。几十万的表装在一个巴掌大的盒子里,轻飘飘的没什么分量。
林默低头看了看手腕,又觉得这块表的重量刚刚好,坠在手腕上不沉不轻,提醒着你身上多了个几十万的玩意儿。走起路来,表链在光下一闪一闪的。
他走了一段,又低头看了一眼,自言自语地嘀咕了一句:“贵是真的贵,看着也就那么好看。”
第二十三天,林默一个人去了游乐园。
小时候,一直很羡慕电视里的小孩,可以去游乐园。而他长这么大,一次都没去过。
现在有了机会,总要去玩一下。
那天小雨,人不算多。他买了VIP票,玩的时候不用排队。
他坐了三次过山车,还有碰碰车,摩天轮,看了海底世界水族馆,鬼屋也进去看了一下。
确实有点意思,可惜晚来了二十多年。
最后一次下来的时候站在出口,看着那些排队的人,然后走到一个没人的角落蹲了一会儿,抽了几支烟,然后就走了。
第二十四天,他收到三个大箱子。
迪迦、雷欧、究极空我,三套特摄服,是他提前网购的。
他挨个换上站在落地镜前面看,身材撑得满满的,陈旭这具身体健身痕迹明显,紧身皮套穿上去该鼓的鼓该收的收,这些特摄服穿着非常合适。
他选了迪迦那套穿着去了漫展。
进场的时候好几个人同时回头看他,有人举手机拍,有个小孩指着他喊“妈妈快看迪迦”,他蹲下来跟小孩握了握手。
那天他是漫展上最靓的仔之一。
这一天,他真的变成了光之巨人。
第二十五天,他去找了小鹿双排。
临走的时候,又给了小鹿转账了十万。
果然,三个女朋友之中,他还是最偏爱小鹿。
第二十六天,早上醒来胸口猛地抽紧了一下,像被一只手攥住了又松开。
他揉了揉胸口没当回事,知道是自己和小鹿双排太过于激烈所导致的。
下午回了总统套房,到了门口扶着墙喘了两口气。
以前他跑外卖一口气冲七楼,送完单还能中气十足地喊一声“您的外卖到了”。没想到,现在竟然变得这么虚了。
果然,老话没说错,色是刮骨刀,酒是穿肠药。
从明日起,戒酒!
林默回房后,伸手感受了一下心跳,快得不对劲。
他忍不住叹了口气说道。
“时间快到了,还真有点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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