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不死的我,每月随机夺舍重生 > 第12章 事发,暴雷了
第二天一早,林默退了房,在镇上的早餐铺子喝了碗稀饭,吃了一根油条,一杯豆浆,一个大肉包。

结账的时候他问了一句老板,镇上有没有公墓。

老板擦了擦手,说公墓就在镇北那片坡上,民政办的,价格不贵,你去看看就行。

林默开车过去,果然看到了。

不大的一处院子,围了圈矮墙,门口挂着块白底黑字的牌子,写着“大窑镇公益性公墓”。

里面收拾得还算干净,水泥小径两侧是一排排整齐的墓碑,大多数是老式的灰石碑,少数几座贴了照片、修了围栏,一看就是条件好的后人给翻修过的。

值班室坐着个穿保安制服的中年男人,见有人来,端着茶杯走出来。

林默开门见山。

“你好,我想买块墓地,给我家宠物狗。面积不用太大,位置不用太好,能立个小小的碑就行。”

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大概是觉得这事有点新鲜,但嘴上没说什么,只在心里嘟囔了一句“城里人名堂真多,死了条狗还要买块公墓”。

不过脸上还是堆起了笑。

“有有有,我们这边也有不少人给宠物买地方的。你看那边,那块角落就挺好,清静,旁边还有棵桂花树,开花的季节可香了。”

他指了指院子东侧最边上一块空地,确实偏,挨着围墙,旁边种着一棵不算大的桂花树,树荫刚好盖住那一小片。

林默点点头回道:“就这块吧,多少钱?”

值班的男人搓了搓手,笑呵呵地说:“这块位置偏,价格不贵。可以租,五年三千块,后续如果统一规定涨价,那就需要补交剩余年份的租金,没有补交会被移除。当然也可以直接买断,一次性付清,地就永远归你。买断的话,二十万。”

林默没怎么犹豫,直接回道:“买断吧。”

二十万不算小数目,但对他来说,这笔钱花得不亏。

村里那块山坡地是一处大的藏钱点,里面埋了上百万的现金和金条,规模大、东西比较多,是他为自己准备的第一层保障。

而眼前这块公墓角落,是第二层,一处更小、更隐蔽的后备方案。万一哪天他重生的地方离这边不远,那处山坡地出了什么意外,钱和金条都不见了的话,至少这里还有一笔钱能应急。

两处藏钱点,一大一小,互为备份,总不至于全出问题。

公墓这个地方最大的好处就是稳。

不会像租房一样被房东收走,不会像存银行一样被冻结,不会像放在别人手里一样被私吞。只要他不说,没人知道这个骨灰盒里装着的不是骨灰而是钱和金子。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只要这处公墓还在,东西就会还在。

至于二十万买一块宠物墓地值不值,对他这种活法的人来说,没什么值不值的。用得上的时候,它值一座金山。用不上的时候,扔在那儿也不碍事。

手续办得很快,值班的男人拿出一份制式合同,填了地块编号和买受人信息,一式两份,双方各留一份。

林默扫了一遍条款,签了字,当场转账。

男人收了钱,把其中一份合同递给他,脸上的笑容又热络了几分,说。

“先生放心,这块地以后就是您的了,谁来也不让动。”

林默点点头,接过合同折好塞进口袋,没再多说。

他回车上拿了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小号骨灰盒。

方形的,深灰色陶瓷质地,巴掌大小,比常见的圆形罐子规整得多,方便摆放,也更能塞进那些边边角角的位置。拧开盖子,入眼先是一层白花花的面粉,细得跟真骨灰没什么两样,乍一看还真能骗过外行人的眼睛。

他把面粉轻轻拨开,底下露出来的是严严实实包好的几捆现金和十根小金条,压得整整齐齐,一点多余的缝隙都没留。

总价值大概几十万,不算多。

他把骨灰盒小心盖好,抱在怀里,走回那块角落,蹲下身,用手把预先挖好的浅坑又掏深了一些,然后放了进去,填土,踩平。

值班的男人远远看着,心想这城里人办事真讲究,埋条狗还搞得跟真的一样,又是买地又是立盒子的。不过钱到位了,人家爱怎么弄就怎么弄,他也懒得管。

林默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土,看了一眼那块被踩实的地面,转身走了。

林默走回那块角落,把骨灰盒放进事先挖好的浅坑里,盖上土,踩平。

值班的男人还贴心地递了块小石板过来,说是可以刻字用,免费。

“谢谢,你随便让人刻个爱犬之墓就好了。”

他确实没打算弄得太像样,越不起眼越好,越普通越好。

旁边那些排着队的墓碑当中多一个刻了四个字的小石板,谁都不会多看一眼。

做完这些,林默上了车,发动引擎,掉头往市区的方向开。

从刘阳到市区,一个多小时的高速。

他把车窗开了一条缝,风灌进来吹在脸上,带着夏天午后那种微烫的温度。车里放着广播,是一个本地的情感热线节目,主持人用温柔得近乎做作的嗓音解答着听众的婚姻问题,林默听了一段就关了。

他脑子里其实没在想什么。该做的都做完了,剩下就是等。等那顿饭,等那具身体的倒计时走完,等下一扇门在他面前打开。

林默回到市区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

在酒店门口停了车,他把钥匙扔给门童,上了楼。

房间里那扇落地窗还跟他走之前一样,俯瞰着整座城市,玻璃上有一层薄薄的灰,阳光从西边打进来,把地板和床单都染成暖黄色。

林默洗了把脸,换了件干净衣服,正打算躺下眯一会儿,手机就响了。

屏幕上跳出来三个字:“沈芷兰”。

他盯着这个名字看了两秒。

陈旭他妈。

林默接了,还没开口,那边先传来说话声,语气明显绷着:“小旭,你在哪儿?”

“妈,我刚回市里,怎么了?”

“你大平层怎么回事?我刚才过去,门禁刷不开了。物业说那房子已经卖掉了,新业主都住进去了。”

林默张了张嘴,正想说点什么,那边又说。

“我又去看了别墅,门口停着别人的车,门锁都换了。你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她的语速比平时快了不少,呼吸也略重。林默听出来,她在极力维持平稳,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像在发抖。

“妈,你先别急,这事……”

“我能不急吗?那是你爸给你的房子!你说卖就卖了,招呼都不打一声?”

那边忽然顿了一下,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喉咙。

停顿只有短短一两秒,然后她的声音明显低了下来,带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小旭,你跟妈说实话,你是不是在外面惹什么麻烦了?”

林默握着手机,指腹在屏幕上轻轻摩挲了一下。

“妈,真没惹麻烦。这事我回头当面跟你们说,电话里说不清楚。”

“那……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今天晚上。”

沈芷兰那边沉默了好一会儿,轻轻吐了口气:“行……那你晚上回来,我跟保姆说你爱吃红烧排骨,给你做。”

“嗯,挂了妈。”

林默挂断电话,把手机搁在床头柜上。

刚搁下,屏幕又亮了。

这一次来电显示“陈建忠”,陈旭他爸。

林默叹了一口气,接了起来。

“爸。”

那边沉默了两秒。然后陈建忠开口,语气冷静,冷静得近乎压抑,像是一层薄冰下面是正在翻滚的水。

“你妈去你那边了,大平层和别墅都卖了,你最喜欢的三台车也卖了,你这是在干什么?”

林默深吸了一口气,把准备好的那段话说出来:“爸,电话里说不清楚。等我回家,当面跟你们说。”

陈建忠那边安静了几秒。

他听得出这个儿子说话的语气跟以前不太一样。以前陈旭被问话的时候要么嘻嘻哈哈打岔,要么不耐烦地敷衍两句。这一次,他没有躲闪,没有敷衍,语气里带着一种陈建忠从未听过的沉稳。

他沉默了几秒,说了一句:“行,你妈现在情绪不好,你今天晚上回来吃饭。”

“几点?”

“七点。”

“好。”

林默挂断电话,把手机搁在床头柜上,仰面躺倒在那张大床上,盯着天花板的吊灯看了好一会儿。

他在脑子里把刚才两通电话过了一遍,心里那种“暴雷”的感觉越来越清晰。

老实说,他原本以为这件事不会这么快被发现的。

他之前翻过陈旭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陈旭跟父母的联系频率其实很低。

一个月也就聊那么三四次,每次不超过两页屏幕,内容大多是“爸,钱收到了”“妈,这周末不回来吃饭了”之类的短句。

陈建忠管着一个上市公司,一年到头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出差。沈芷兰自己做连锁餐饮和美容院,忙起来也顾不上一周见儿子一面。

林默当时想着,只要他不主动露馅,以陈旭跟父母这种疏淡的相处模式,卖房卖车这事至少能拖到他重开之前都不会被发现。

到时候他拍拍屁股走了,陈旭父母就算以后知道了,也只当是“儿子生前最后的疯狂”,来不及追查细节。

可这才过了十几天,沈芷兰就亲自去了大平层。

他算漏了一件事,沈芷兰不是不关心儿子,她只是以为自己儿子一直好好的,不需要操心。一旦发现不对劲,她亲自上门的速度比谁都快。

暴雷的速度比他预想的快了太多。

现在他不仅要面对“房子车都去哪了”的追问,还要在饭桌上面对两个对陈旭了如指掌的亲生父母。

林默心里清楚,论对陈旭的了解,陈建忠和沈芷兰加起来能甩他几条街。

他只是接收了陈旭的记忆碎片,那些碎片像一部被快进过的电影,画面和台词能看个大概,但细节、表情、说话的调子、被问话时下意识的小动作,这些东西他根本没有消化透。

他演得了一时,能不能演完一顿饭,他心里也没底。

林默翻了个身,侧躺着,目光落在床头柜上那部已经暗了屏幕的手机上。

他在心里把今晚可能面对的问题一个一个列出来,又逐一想好对应的答复。

陈建忠如果问钱去哪儿了,他怎么答。沈芷兰如果红着眼问“你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他怎么哄。如果两个人同时开口,一个冷一个热,他怎么撑住中间那个位置。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阳光从落地窗斜照进来,在地板上拉出一道金黄色的长条,从床脚慢慢爬到了床头柜的边缘。

他半眯着眼看着那道光一寸一寸地挪动,终于坐了起来,穿上鞋,把褶皱的衬衫下摆往裤腰里塞了塞,站在穿衣镜前面整理了一下头发和领口。

镜子里的那张脸年轻、英俊,寸头利落,下颌线条锋利。

林默对着镜子呼了口气。

“加油。”

他拍了拍脸颊,让自己精神一点,然后转身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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