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综穿快穿:主打的就是一个甜 > 第12章 男主独白(番外)
那一年我六岁。

记忆是从颜色开始的。不是那种温暖的、明亮的颜色,而是一种冷冷的、灰蓝色的光,从没拉窗帘的窗户外面漫进来,落在地板上,落在我面前那个被翻倒的行李箱上,落在我母亲苍白的、没有表情的脸上。

她站在门口,大衣已经穿好了,围巾已经围上了。她的手里捏着一张机票,红色的圆珠笔在信封背面写了一个地址,那些字迹歪歪扭扭的,像是握笔的手在发抖。她没有看我。从头到尾,她都没有看我。

她看的是我身后的墙壁,是我头顶的吊灯,是我脚边那只被她从行李箱里扔出来的毛绒兔子——那只兔子是我,因为她从来没有叫过我的名字。

她说:“你爸爸下班回来,把这个给他。”她把信封放在玄关的鞋柜上,用钥匙压住。然后她拉开门,走了。

门没有关。

冬天的风从门缝里灌进来,冷得我脚趾发麻。我站在那里,穿着睡衣,光着脚,手里抱着那只被她扔出来的兔子,看着那扇半开的门。走廊里的声控灯亮了一下,又灭了。

她的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越来越远,嗒,嗒,嗒,像某种倒计时,每一声都比前一声更轻,直到彻底消失在楼梯间。

她没有回头。

那年我六岁。我不记得她长什么样了。她的脸在我的记忆里是一团模糊的、灰白色的雾气,像曝光过度的老照片,只剩下轮廓,没有细节。

但我记得那扇门半开的样子,记得冷风从门缝里灌进来打在我小腿上的感觉,记得那个被钥匙压住的、边角翘起的信封。

我记得很清楚。清楚到四十多年后,我闭上眼睛,还能看见那张信封上蓝色墨水洇开的痕迹。

我父亲回来的时候,看见的不是我。他看见的是那个信封。他拿起它,拆开,读了一遍,然后把它折好放进胸口的口袋里,解下领带,脱掉外套,走进厨房,开始做晚饭。

他没有看我。他甚至没有问我为什么穿着睡衣站在门口、为什么没有开灯、为什么不看电视。就好像我不存在。好像那个六岁的、光着脚站在玄关的孩子,和玄关的鞋柜、和墙上挂着的日历、和门口堆着的报纸一样,是这个家里的一件家具——有用的时候拿来用一下,没用的时候,就放在那里落灰。

那之后的日子变成了一种灰色的、黏稠的、没有尽头的重复。父亲上班,下班,做饭,吃饭,看新闻,睡觉。

他和我说话的次数用一只手就能数过来,而且永远是最短的句子:“作业写了?”“吃饭了。”“去睡觉。”他的声音没有温度,像一台机器在播放预设的语音。

偶尔,非常偶尔,他会喝很多酒,然后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不开灯,黑暗里只有烟头的红光一明一灭。他不会打我,不会骂我,不会摔东西。他只是在那个黑暗的房间里,一个人坐一整夜。

我有时候会站在走廊的拐角处看着他。烟头的红光映在他脸上,他的表情不是悲伤,不是愤怒,不是任何我能辨认的情绪。那是一种空洞。一种彻底的、绝对的、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填补的空洞。

那个女人留下的洞。那个和她有关的一切都消失之后,在他体内留下的、一个永远无法愈合的、流着血的空洞。

他没有试图填补它。他只是学会了和那个洞共存,学会了在那个洞的边缘小心翼翼地行走,学会了用沉默和酒精麻痹那种空洞带来的疼痛。他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她。

一次都没有。她像被从家庭相册里剪掉的人像,留下一个突兀的、不合逻辑的空白,所有关于她的记忆都被强行抹去,只剩下她存在过的痕迹——比如那只被我从地上捡起来的毛绒兔子,比如抽屉最深处那张边角发黄的照片,比如我父亲眼睛里那层永远也化不开的灰雾。

我是在很久以后才明白那层灰雾是什么的。那不是悲伤,不是恨,而是一种更深层的东西——是他把自己的一部分锁起来之后,眼睛里自然蒙上的那层霜。

他把所有关于爱、关于温柔、关于柔软的东西,都跟着那个离开的女人一起埋葬了。剩下的那个躯壳,是一个每天早上六点起床、晚上十点睡觉、吃饭、工作、生存的机器。他活着,但他没有在生活。

我害怕变成他。可我更害怕的是——我发现我正在变成他。

初中的时候,老师让写一篇作文,题目叫《我的家庭》。我坐在书桌前,握着笔,纸上一片空白。我不知道该写什么。我没有家庭,我只有一个偶尔在餐桌上和我面对面吃饭的、叫父亲的人。我写不出来。我交了一张白纸上去。

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什么。她说你有什么困难可以跟老师说。我看着她,她看我的眼神里有同情,有担忧,有一点点急于扮演“好老师”的热情。我觉得恶心。

我把那张白纸拿了回来,在上面写了一句话:“我没有家庭。”然后交了上去。

那篇作文得了一个“阅”字,没有分数,没有评语,只有一个红色的、潦草的“阅”。我不知道老师是不敢打分,还是不知道怎么打。不重要。重要的是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我和别人不一样。别人的家里有人在等他们回去,别人的父母会去开家长会,别人过生日的时候会有蛋糕和礼物。我的家里没有人在等我。

我过生日的时候,父亲会在餐桌上多放一个菜,仅此而已。他不记得我的生日是哪一天,他只是记得“今天好像是什么日子”,然后从冰箱里多拿一样东西出来解冻。

我十二岁那年,他忘了。

他没有多拿那一样菜。餐桌上只有一碗白饭和一碗紫菜蛋花汤。我看着那碗汤,忽然笑了。不是觉得好笑,是觉得可笑。我在笑我自己,因为我居然对这种事还有期待。我居然还觉得他“今年可能会记得”。

我端起那碗汤喝了一口,咸的,紫菜放多了,齁得我嗓子发紧。我把那碗汤喝完了,然后去厨房洗碗,回房间写作业,关灯,睡觉。第二天早上起来,一切如常。没有任何人提起昨天是什么日子。

那大概是我最后一次因为他而难过。从那天起,我不再等了。我不再等他的电话,不再等他的关心,不再等他记得我的生日。

我把那个人从我的生活里剪掉了,就像他被那个女人剪掉一样。不同的是,他剪掉之后留下了一个洞,而我——我把那个洞填上了。

我用什么填的?我用书。用成绩。用竞赛的奖杯。用提前修完的学分。用大学录取通知书上那个烫金的校名。用我创办的公司里第一笔到账的资金。用那些别人看我的眼光里越来越多的敬畏和羡慕。

这些东西填不满。我知道。它们只是盖在洞口上的木板,看起来严严实实,底下是一个深渊。但至少,它们让那个洞不那么显眼了。

至少,它们让那些路过我的人不会注意到那个地方有一个洞。他们看见的是一个天才少年,是一个年轻的企业家,是一个冷静、理智、无所不能的成功人士。他们看不见那个六岁的小孩,光着脚站在半开的门前,等着一个永远不会回来的人。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恒隆广场的珠宝柜台前。

我不喜欢珠宝。我从不去那种地方。那天我出现在那里,纯粹是因为一个商业合作伙伴的太太要过生日,助理提醒我需要准备一份礼物。我在柜台前站了不到三十秒,就打算让助理随便挑一件送去。然后我听见一个声音。

“这个好好看。”

我没有转头。不是不想,是那个声音太好听了,好听到我觉得如果我转头去看,声音的来源就会消失,像梦醒了一样。那个声音是软的,甜的,带着一种没心没肺的、理所当然的欢喜,好像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值得她皱眉。她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二十多年,却没有被这个世界伤害过分毫。

我终于还是转头了。

她站在相隔三个柜台的位置,侧面对着我,正在踮着脚尖看柜姐手里的一条项链。她穿着一件奶白色的连衣裙,头发散在肩上,发尾微微卷着,像是刚睡醒还没来得及打理。

她的侧脸线条柔和得不像真的,鼻梁挺秀,嘴唇微微嘟着,睫毛翘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她在笑,因为那条项链上的钻石在灯光下闪了一下,她觉得好看,就笑了。

那个笑容像一把刀,直接捅进了我胸口那个被木板盖住的洞里。

不是因为它好看。好看的笑容我见过很多。是因为它不一样。她的笑不是社交性的、礼貌性的、讨好性的笑。她的笑是她自己觉得开心,所以她就笑了。没有任何人需要为这个笑容买单,没有任何条件需要满足,没有任何潜在的剧本在背后运行。她笑,仅仅因为她想笑。

我站在那里,手里拿着准备送人的珠宝盒子,像一个被雷劈中了的傻瓜。我的脑子在飞速运转,试图分析这种反应的原因,但我的心比我快一步给出了答案——

她在发光。不是那种被灯光照着才亮的反光,而是她自己就在发光。那种光不是来自她的外表——虽然她的外表也确实在发光——而是来自她身上那种没有被任何东西污染过的、纯粹的、原始的生命力。

她在爱里长大,被父母捧在手心,从来没有被抛弃过、被冷落过、被忽视过。她的世界里不存在“你会不会离开我”这个问题,因为她从来没有被任何人离开过。

她是我见过的最完整的人。

而我,是一个从六岁起就开始碎裂的人。

我站在她身后,看着她挑完那条项链,又看了一个手镯,又试了一对耳环。她和柜姐聊天,语气随随便便的,不像是在买几十万的珠宝,更像是在菜市场挑白菜。柜姐问她要不要再看看别的款,她歪着头想了想,说“好啊”,然后就真的看了起来,认真得像在做功课。

我看她看了多久?我不知道。可能是五分钟,可能是十分钟,可能是这辈子最长的十分钟。我看着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每一个无意识的小习惯——她思考的时候会咬下唇,她犹豫的时候会把头发拨到耳后,她做决定的时候会轻轻点一下头,幅度小到几乎看不见。

我在那一刻做了一个决定。

不是“我要追她”,不是“我要认识她”,不是任何正常的、理性的、可以被社会规范接受的决定。

是——我要她的光。

我要她身上那种我从未拥有过的、完整的、没有被任何人伤害过的光。我要把它偷过来,占为己有,镶进我胸口那个空洞的边缘,让它永远照着我。我不要它照任何人。我不要它熄灭。我不要它有任何一个瞬间不是为我而亮。

我知道这不对。我知道这种想法是病态的、疯狂的、不可理喻的。我知道一个正常人不会在看到一个人的第一眼就决定要占有她的全部光芒。但我不正常。我从来没有正常过。我只是把不正常藏得很好,藏了二十多年,藏到所有人都以为我很正常。但在见到她的那一刻,所有伪装都碎了。那个被我压在最深处的、六岁的、站在半开的门前的小孩,终于等到了那个让他回头的人。

我等到了。

然后我走过去,用我二十多年来在商场上学会的所有技巧——那些冷静、克制、不动声色的算计——对柜姐说了一句话。

“这个,还有她看过的所有,包起来。”

她转过头来看我的时候,我看见她的眼睛。那是一双没有任何防备的眼睛,干净得像一块没有被书写过的白纸。她看着我,不像是看一个陌生人,更像是——在辨认一个她早就认识的人。

我在那双眼睛里看见了自己。

不,不是看见。是确认。我在她的瞳孔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那个倒影不是西装革履的社会精英,不是一个年轻有为的企业家。那个倒影是一个六岁的、光着脚站在门口的小孩,手里抱着一只毛绒兔子,等着一个人来把他带走。

她不知道。她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刻我站在恒隆广场的珠宝柜台前,表面上风轻云淡,实际上我的手指在发抖,我的胃在痉挛,我的大脑在尖叫——

就是她。

就是她。

就是她。

她答应和我结婚的时候,我失眠了整整三天。

不是因为兴奋,是因为恐惧。我怕她第二天醒来会反悔,怕她父母会反对,怕她会在婚礼前遇到什么更好的人,怕任何事情发生、任何外力介入、任何微小的变数,从我手里把她夺走。我知道这些恐惧没有道理,但我控制不住。

我的大脑像一台失控的机器,不分昼夜地运转,生产出各种各样她离开我的画面——她在机场头也不回地走进安检口,她站在半开的门后面,她没有看我,她走了。

那道门。那扇半开的、永远不会被人关上的门。

它出现在我的噩梦里,出现在我的白日梦里,出现在我每一次闭上眼睛的时候。门后面是冬天的风,是走廊里将灭未灭的声控灯,是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是越来越远、越来越轻、最后消失的“嗒嗒嗒”。

我不能让它再出现。

所以我把她放在身边。二十四小时,三百六十五天,每分每秒,只要她在我看得见的地方,那扇门就是关着的。只要她在我的视线范围内,那个六岁的孩子就不是光着脚站在门口,而是坐在温暖的客厅里,有人陪着他,有人不会走。

我知道这不正常。

我知道。

但我停不下来。

她第一次问我“老公你怎么了”的时候,我看着她,张了张嘴,什么都说不出来。我要怎么告诉她?我要怎么告诉她,我每天醒来的第一个念头不是“今天有什么会议”,而是“她还在吗”?我每天晚上睡前的最后一个念头不是“明天要做什么”,而是“她今天开心吗,她有没有觉得我太过分了,她会不会有一天受不了然后走掉”?

我怎么说得出口。

所以我没说。我只是把她抱得更紧,紧到她的骨头硌着我的胸口,紧到她说“老公你轻一点,疼”。然后我会松开一点点,但不会太多。因为如果我不抱紧,我怕她会像那个女人一样,在某一个冬天的傍晚,穿好大衣,围好围巾,把一封信放在鞋柜上,然后拉开那扇半开的门,头也不回地走掉。

我知道她不是那个女人。我知道她不会那样做。我知道她爱我,我知道她离不开我,我知道她被惯坏了,离开我连袜子都穿不好。

我知道。

但那个六岁的孩子不知道。他的记忆停在那个冬天的傍晚,停在那个半开的门前面,停在那只被翻倒的行李箱和那只被扔出来的毛绒兔子旁边。他没有长大,他不会长大,他会永远站在那里,穿着睡衣,光着脚,等着一个永远不会回来的人。

而我——这个五十二岁的、被所有人羡慕的、拥有了一切的男人——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还是确认身边的人是温暖的,呼吸着的,还在的。

因为那扇门,从来没有真正关上过。

她不知道这些。或者说,她知道的不是这些。她知道我偏执,知道我病娇,知道我离不开她,知道我恨不得把她锁在家里永远不让任何人看见。

她知道我会在她手机里装定位,知道我会因为她多看了别人一眼而脸色阴沉,知道我出差必须带着她否则什么都做不了。

她知道这些,因为这些都是她亲眼看见的。

但下面那层——那个六岁的孩子,那扇半开的门,那只毛绒兔子,那张被钥匙压住的信封——她不知道。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她。我不敢。

不是因为怕她同情我,而是因为,如果我告诉她了,如果她知道了那些偏执和疯狂的来源,她就会用那种眼神看我。那种不是看爱人的眼神,而是看病人的眼神。

我不需要她的同情。我不需要她的理解。我只需要她在我身边,哪儿也不去。

所以我永远不会告诉她。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那天在恒隆,我没有走过去,没有说出那句话,没有把她的珠宝都买下来,她会怎样。她大概会和另一个人结婚,被另一个人宠爱,在另一个人的怀里撒娇,叫另一个人“老公”。

那个人不会像我这样病态,不会在她手机里装定位,不会不允许她看别的男人,不会让她二十多年不能出门。那个人会给她正常的、健康的、被社会认可的爱。她会在那种爱里继续发光,继续完整,继续做那个没有被任何人伤害过的江柠。

而我,会继续做我的顾砚。成功的、冷静的、无懈可击的顾砚。把那个洞盖得好好的,盖到所有人都看不见,盖到我自己都以为它不在了。

但我走过去了。

我做了那个选择。我选择了靠近她,拥有她,把她据为己有。我把她养成了一个小废物,让她离不开我,让她习惯了被我照顾、被我包围、被我禁锢。

我亲手打造了一个精致而华丽的牢笼,用我的爱做锁链,用她的纵容做钥匙。钥匙在她手里,但她不会用。因为她已经习惯了牢笼里的温度、气味和安全,她不觉得那是牢笼,她觉得那是家。

这是我的罪。

也是我的救赎。

那是一个失眠的夜晚。凌晨三点,我躺在床上,怀里的人睡得很沉。窗帘紧闭,房间很暗,只有床头充电器上一个小小的蓝色指示灯在亮。

她蜷在我怀里,呼吸均匀,手指攥着我的衣角——这是她睡着以后无意识的小动作,攥着什么东西,怕它跑了。我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听她的呼吸声,听自己的心跳声,听窗外偶尔驶过的汽车轮胎碾过路面的声音。

然后我开始说话。声音很低,低到怀里的人不会听见,低到我自己都怀疑是不是真的说出了口。

“我六岁那年,我妈走了。”我看着天花板,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不是离家出走,不是离婚。就是走了。她在鞋柜上留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三千块钱和我爸公司的地址。她让我把这个交给爸爸,然后她走了。她没有回头,没有看我,没有抱我。她连一句话都没有对我说。”

我停了一下。怀里的人动了一下,把脸往我胸口埋了埋,手指攥得更紧了。我的手落在她的头发上,指尖慢慢梳理着她的发丝,像在抚摸一只睡着的猫。

“我爸没有找过她。一次都没有。他第二天照常上班,照常下班,照常吃饭。他把那个信封收起来了,就像收一张水电费账单。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提过她。好像她从来没有存在过。好像那个家从一开始就只有他和我。”

“但是有一样东西他没藏好。”我闭上眼睛,“我妈走的那天,从行李箱里扔出来一只毛绒兔子。白色的,耳朵很长,眼睛是黑色的纽扣缝的。

我把它捡起来了。我抱了那只兔子很多年,抱到它的毛都秃了,抱到一个耳朵掉了又缝上,抱到那只纽扣眼睛松了又拧紧。我爸不知道。他从来不知道我房间里有那只兔子。他从来没进过我的房间。”

“我不是天生就是这样的。”我的声音开始发颤,但很轻很轻,像是怕惊醒怀里的人,又像是怕惊醒那个四十多年前站在门口的自己。“我小时候也相信过,也期待过,也觉得只要我够乖、够听话、够优秀,我妈就会回来,我爸就会看我一眼。后来我不信了。

因为我发现,不管我做什么,他们都不会回来,不会看我。我在他们眼里,从来不是一个人,是一个包袱,一个错误,一个不应该存在的东西。”

“所以我就不再等了。”

“但是等到我不等的时候,我已经坏掉了。”我睁开眼睛,看着黑暗中的天花板,“我已经不会正常地爱一个人了。我不会。我不知道什么是健康的、正常的、刚刚好的爱。我只知道一种爱——攥在手里,攥出血来,也不松手的那种。”

“然后我遇见了你。”

我的声音终于低到了尘埃里。

“你是第一个看我的人。不是看我的成绩,不是看我的钱,不是看我头上那些光环和标签。你是看我。你看我的时候,眼睛里没有那些东西,只有我。你叫我的名字——不是顾总,不是顾先生,是顾砚——你说这两个字的时候,语气就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随便。但对我来说,那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好的声音。”

“因为那是我妈走后,第一次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的眼眶热了,但没有眼泪流下来。我很多年没有哭过了,久到我已经不确定自己还会不会哭。

“所以我停不下来了。我没办法给你正常的爱,因为我没有那种东西。我只能给你我自己——这个从六岁起就坏掉了的、偏执的、疯狂的、离不开你的顾砚。我知道这不够好。我知道这甚至不是好的。我知道你应该拥有更好的。”

“但你留下来了。”

“你不知道这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你留下来了。你没走。你每一次都没走。你说你哪儿也不去,你说你是我的,你说你陪着我。你不知道你说的每一个字,都在把我胸口那个洞一点一点地填上。填了二十年了,还没填满。因为那个洞太大了,大到每一次我以为它终于好了,你翻个身背对着我,它就会重新裂开。”

“所以我抱你。抱得很紧。紧到你有时候说疼。我不是故意弄疼你。我只是怕你消失。”

“我知道你不会消失。我知道这是病。”

“我不打算治了。”

“因为治好了,我就不是我了。不是那个在恒隆第一眼看见你就决定把你留在身边的人。不是那个二十年如一日把你捧在手心里的顾砚。如果是另一个人来爱你,那还是我吗?如果不是我,那这个好起来的、正常的、健康的顾砚,还是你的吗?”

“你大概不会看到这些。你大概永远不会知道,在你睡着以后的夜晚,我说了这些话。这样也好。你不知道,就不会用那种眼神看我。你只要像现在这样,每天在我怀里醒来,每天叫我老公,每天让我给你穿衣服、喂你吃饭、抱着你从这个房间走到那个房间。”

“你就这样,继续做我的宝宝。”

“我会继续做你的顾砚。”

“下辈子,我可能还是这样。还是会找到你,还是会把你留在身边,还是会用这种方式爱你。因为我已经被写死了,从六岁那年起,我的剧本就定稿了。你就是那个剧本里唯一的光。”

“如果有下辈子,你别跑。你跑了我会追的。追到天边也会追。你知道的。”

我转过头,看着怀里熟睡的人。她的呼吸平稳而绵长,睫毛一动不动,嘴角挂着一个极淡极淡的微笑,不知道做了什么好梦。她的手指还攥着我的衣角,攥得紧紧的,像一个孩子攥着她最心爱的玩具。

我在黑暗中凝视着她的脸,凝视了很久很久。

然后我低下头,嘴唇贴上她的额头,停留了很久。

“我爱你。”我说。

不是这三个字。

是——

“谢谢你没走。”

窗外,天快亮了。

六岁的孩子还站在那扇半开的门前,穿着睡衣,光着脚,抱着那只耳朵快掉光的毛绒兔子。他等了四十多年。

门终于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有人走了进来。
本文链接:https://www.tlxsbook.com/257_257577/28734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