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昔到王主任办公室的时候,阁委会信访小组的人已经喝完了一杯茶水。
“主任,三位同志。”林昔敲门进屋。
信访小组带头的是一位姓钱的同志,看了眼林昔,说:“林昔同志你好,我们市里收到了一封关于你的举报信,所以按流程过来调查一下。”
这态度,跟田志国描述的完全不一样。
林昔眉头微微一皱。
那位姓钱的同志以为她是被自己的话吓到了。
他都够温和了,这也不行?
连忙补救道:“林同志,你不用紧张害怕,我们知道你是军人家属,所以组织上并没有对你有任何的怀疑,只是例行调查,走个流程。”
“好的。”林昔点头。
把人团长媳妇带走问话,传出去不合适。
钱组长直接征用了王主任的办公室。
“第一个问题,我们收到的举报信上说,你有很多古书古籍的收藏,还有一颗价值高昂的中药,麻烦你解释一下这些东西都是从什么渠道获得的。”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的法制体系受到严重冲击,并不存在像后世,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样明确、统一的法律标准。
这个时期拥有“巨额财产”本身并不直接对应一个法定的罪名,而是高度依赖于财产的来源、持有者的身份以及当下复杂的政治运动背景。
但通常,家里财产金额巨大,都会被成三种罪:
一种是“反革命罪”。这是这个时期最严重的政治罪名。
如果财产来源被怀疑与“旧社会”背景、反动势力有关,或持有者被认定为“阶级敌人”,这些财产就会被视作“反革命活动”的资本和证据。
一种是“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罪。
1970年开展的“一打三反”运动,重点打击的就是这个罪名。
如果不能解释清楚巨额财产来源,极易被判定为运动对象,扣上“贪污犯”或“投机倒把分子”的帽子。
还有一种,就是“贪污罪”。
萧家身份特殊,加上萧经闻自己等级也较高,所以林昔手里有巨额财产,很容易就会被认定为利用职权贪污所得,以“贪污罪”论处。
无论哪一条,都是林昔承受不起的罪名。
吴长安这步棋确实走得挺狠。
林昔敛了敛眸子,回答道:“继承遗产。”
说完,她抬手,把自己一路拎进门的布兜放到办公桌上,递给三位同志。
幸好那些古书古籍和姥姥留下的财产都被她随手收到了空间里,拿出来也方便。
林昔示意三位同志打开布兜。
“三位同志,我想,举报信里说的价值高昂的古书古籍应该指的就是这几本。”
钱组长拿过面上的一本书,看了眼书封。
《氾胜之书》
不是农学出身,他并不知道书里是什么内容,于是往后翻了几页。
王主任在一旁帮着解释:“钱同志,你手里的那本,和剩下的四本:《齐民要术》、《陈敷农书》、《王祯农书》、《农政全书》被称为五大农书,都是搞学农研究用的,没有反政治言论,我能担保。”
钱组长又快速阅览了几页,发现确实如王主任所说,书里写满了晦涩难懂的专业词。
这才把书放下。
回归主题:“继承遗产?我们来之前调查过,听说林家在民国时期是很有名的富商。”
“所以这些钱是祖上留下的?”
怀璧其罪的道理,林昔懂,她连忙纠正信访小组的说辞。
“钱组长,可没有钱呐!”
“我姥姥留给我的只有这些古书籍和几味药材。”
这就涉及到举报信里的吴长安举报的另一点了。
钱组长问:“既然没有留下钱财,那你存折上的那七千块钱是怎么回事?”
异地取款,流程层层审批,公开透明,不用特意查,银行那头都会主动给阁委会提供证据。
“那个钱是我的嫁妆和彩礼。”
“嫁妆和彩礼?”
三位信访人员同时惊讶出声。
条件再好的家庭,结婚不过也就是准备个三大件。
三大件五百足够了。
七千和五百,这两个数字差的也太离谱了。
看出大家的惊讶,林昔说:“如果不信的话,你们可以一笔一笔的查。”
她随后,从兜里摸出一本存折。
“这是我存折里所有的钱。每一笔都可以查清楚来源。”
钱组长接过存折,翻开。
这时期,存折还是手写盖章的,取一笔,记录一笔。
最近一笔取款支出七千元,后面跟着两个特批的公章。
现在存折里剩余九千二百块钱。
林昔说:“这张卡里当初一共有一万六千二百块钱。其中三千,是我公婆多年积蓄,心疼我来藏区补贴给我的,另外一万万千二百块,是萧经闻的工资。”
“他来藏区驻军,十二年的津贴都在这,他今年的津贴是112块,之前的津贴可以去部队核实。”
从林昔说出“萧经闻十二年津贴都在这”的那一刻开始,这笔钱就不需要核实了。
一个副团级干部,十年的津贴,一万多真不多。
萧经闻立过多少功,他们都是知道的!
如果连革命军人都不相信,那才是真正寒了边防战士们的心。
“不用不用。”钱组长说,“只是例行询问。”
因为对军人的敬畏,他说话语调又温和几分。
“那收入来源我们清楚了,只是这几本书……”
文革时期,书籍类的东西都比较敏感,钱组长的意思是要把书带回去核实。
毕竟遗产这件事无凭无据的,不好解释。
“书我也能交代清楚来源。”林昔打断钱组长的话。
抬手,拿起一摞书里最下面的一本,翻开。
然后在所有人目光注视下,缓缓拿出一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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