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原神之灾厄 > 第77章 烟绯的天平
烟绯是在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接到那起案子的。委托人是个三十出头的男人,眼眶深陷,颧骨高耸,胡子至少好几天没刮,手指上全是旧伤疤。他坐在她对面,用极低极哑的声音把整件事从头讲了一遍。他女儿得了一种极罕见的血液病,需要尽快手术,但他凑不齐手术费。他把所有能借的钱都借了,所有能卖的东西都卖了,连祖宅的房契都押给了放贷的。还差一大截。那天他从医院出来,在巷口看到一个中年女人刚从钱庄取完钱出来,怀里抱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布包。他说他当时脑子里什么都没有了,没有法律,没有后果,只有女儿躺在病床上那张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脸。他冲上去抢了那个布包,跑了两条街,把钱交到了医院的收费窗口。女儿的手术很成功。他被千岩军带走的时候,女儿刚从麻醉中醒过来,隔着病房的玻璃窗,用还插着输液管的小手朝他挥了挥。

烟绯听完这个案子,沉默了很久。她不是第一次接这种案子——抢劫案在璃月港每个月都有,但这次不一样。这次她看完卷宗之后,一个人在书房里坐了很久,反复翻着那几页薄薄的案情记录。她站起来走到窗边,又走回来坐下。然后她翻开法典,一字一句地核对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危害结果。全部符合。她合上法典,对着桌上的卷宗轻轻叹了口气,然后打开案卷扉页,拿起笔,在辩护策略那一栏写下了两个字:认罪。那天晚上她在自己的笔记里写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话,写完之后又全部划掉,只在最后一行留下了一句没有划掉的句子:“法律不是天平,法律是准绳。准绳只能量出对错的长短,称不出人心的重量。”

后来她听说那个被抢的中年女人自杀了。那个女人的丈夫早年在矿难中去世,她独自拉扯两个孩子,一个还在襁褓中,另一个刚上私塾。布包里的钱是丈夫的抚恤金,她攒了大半辈子,准备用来给大儿子交束脩、给小儿子治病。钱被抢了,人没追上。她在家里哭了很久,然后把两个孩子托付给邻居,说出去买点东西。她从码头的栈桥上跳了下去。烟绯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整理案卷。她把笔放下了,很长时间没有拿起来。她坐在办公椅上,看着窗外那片被风吹得沙沙作响的梧桐叶,忽然想起很多年以前,她的师父对她说——你将来会面临很多选择,大部分选择都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法律告诉你怎么做是对的,道德告诉你什么是好的。如果有一天它们指向了相反的方向,你要自己选。她当时问师父,怎么选才是对的。师父说,选什么都对,选什么都错。

师父没有骗她。她只是花了太多时间才真正理解那句话。

后来她又接了一个案子。一个商人从须弥进口了一批能治疗某种璃月本地罕见病的特效药,价格只有正版药的好几十分之一。他用自己的商队把药运到好几个偏远村庄,救了很多买不起正版药的病人。但他卖的是盗版药。正版药店的老板把他告上了法庭,罪名是走私和侵犯知识产权。证据确凿,法条清晰,烟绯在法庭上帮那个老板打赢了官司。商人被判了重刑,非法所得全部没收。宣判那天,旁听席上坐满了从乡下赶来的病人和家属。他们不是来抗议的,他们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用一种烟绯永远忘不了的眼神看着她。那种眼神没有愤怒,没有指责,只有深深的、无法理解的困惑。他们不明白,这个救了他们命的人,为什么会变成罪犯。他们不明白,这个在法庭上伶牙俐齿的女律师,为什么帮着那个抬高药价、让他们买不起药的正版老板,把救了他们的人送进监狱。

烟绯走出法院时,在台阶上遇到一个老人。老人的手上有长期劳作的厚茧,指甲缝里还嵌着没洗干净的泥土。他佝偻着背,用沙哑的声音问她为什么。她说,他卖的是未经批准的盗版药,侵犯了知识产权,按照璃月律法是犯罪行为。老人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问她——“那如果救命药是犯法的,犯法的事是不是就不能做。”烟绯张了张嘴,没有回答。她站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看着那个老人佝偻的背影消失在街角,忽然觉得手里的法典比任何时候都要沉重。

之后又有了更多的案子。一个男人路过一条小巷时听到里面传来呼救声,他犹豫了一下,没有进去,掏出手机打了千岩军的报警电话。千岩军赶到时,受害人的钱包已经被抢走了。受害人起诉了那个路人,理由是他见死不救。烟绯接了被告的委托,在法庭上为他做了无罪辩护。她引用了法典里关于见义勇为和法定救助义务的全部条款,论证得滴水不漏。法官采信了她的辩护意见,当庭宣判被告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旁听席上有人站起来指着被告骂懦夫,被告低着头匆匆离开法庭,走出法院大门时回头看了烟绯一眼。那个眼神里没有感激。

有个男人在拥挤的摆渡船上被指控猥亵一个年轻女孩,他坚称自己只是船身摇晃时不小心碰到了对方。烟绯接了被告的委托,反复勘查现场,请船工还原了当天摆渡船经过浪区的轨迹,证明船身确实在事发时刻剧烈摇晃。法官采信了她的论证,被告被判无罪。但走出法院时,那个女孩站在台阶上,用极轻极轻的声音说——“他有没有做,你自己心里清楚。你是律师,你什么都知道。你只是为了赢。”

烟绯没有辩解。她只是在那个深夜独自坐在书房里,把法典从头翻到尾,又从尾翻到头,翻到指尖被纸页割破。

然后就是那个少年。十六岁,瘦得像一根竹竿,肩膀窄窄的,穿着极不合身的校服,站在被告席上浑身发抖。他被霸凌了很久很久,每天都活在恐惧中。他的课本被人扔进马桶,衣服被人剪破,午餐被人倒进垃圾桶。他找过老师,找过家长,找过所有他能找到的人,没有人帮他。那天放学后,那个霸凌他的人又来了,把他堵在巷子里,揪着他的头发往墙上撞,说今天要打死他。他在地上摸到一根不知道谁丢在那里的铁管,挥了出去。那个人死了。少年的父母跪在烟绯家门口,磕头磕到额头渗血,求她帮他们的儿子辩护。烟绯把他们扶起来,让他们先坐下慢慢说,然后听完整个故事,沉默了很久。

第二天,她拒绝了少年的父母的委托。不是不想帮他,是她发现自己无法再站在法庭上为一个她认为“做得对”的人辩护,同时又不得不承认他的行为在法律上构成犯罪。她把案子转给了另一个律师。

最终判决下来那天,烟绯旁听了宣判。少年被判了重刑,他被押出法院时,烟绯看到他的眼睛——那双十六岁男孩的眼睛,没有愤怒,没有恐惧,只有一种被磨到极薄极透之后的疲惫。那双眼睛,和她在某个深夜里在镜中见过的自己重叠在一起。

那天傍晚,烟绯从法院步行回家,穿过那条她走了无数次的小巷。夕阳从巷口照进来,把她的影子投在青石板路上,拉得很长。她听到身后有脚步声,极急极密,不止一个人。她转过身,看到两张脸——少年的父母,和那个少年一模一样的瘦弱骨架,同样的眉骨,同样深陷的眼窝。母亲的怀里抱着一个相框,相框里是她儿子穿着校服、站在家门口挥手告别的照片。父亲手里握着一把水果刀。刀捅进烟绯腹部的那一刻,她低头看着刀柄——那上面还贴着超市的减价标签。她没觉得疼,只觉得一阵极快极凉的冷意,从腹部蔓延到四肢,从四肢蔓延到心脏。她跪倒在青石板路上,那个母亲跪在她面前,用嘶哑到几乎无法分辨的声音说——“你明明可以救他。你为什么没有救他。”烟绯张开嘴,想说很多话。想说她已经尽力了,想说法律不是她写的,想说她已经分不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了。但她什么都说不出来。她的嘴唇动了动,喉咙里只发出一声极轻极轻的、像叹息一样的声音。她倒在血泊里,手指还微微蜷着,指尖的方向朝着法院大楼那扇她无数次推开又无数次关上的大门。

直到死,她还在想——法律告诉她什么是错的,道德告诉她什么是对她。她按法律行事,为什么到头来法律和道德的夹缝里,每一道伤疤都在问她——“是你干的吗?”她回答不上来。巷口的光照在她身上,温暖得像母亲的手,但她已经感觉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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