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老鼠与三最人士(4k)
哈勃哈尔时常会觉得,自己的雇主有些过于相信别人了。
她和自己过去所见过的人类有些不同,透露著一些没有被社会所毒打的美。
以至于有些天真,能在见到自己的第一眼就相信、邀请自己加入【银色勋章】,又能在今天从一丁点只言片语中逐渐相信眼前这个牧师的推测,对【战争手斧】这支雇佣兵产生质疑。
这让他回想起自己年轻时离家冒险的时候—
作为一个半身人,他总是看起来年轻,时常会让人忽略他是有一个叛逆女儿的好父亲。
谁年轻时没想过在这片大陆上留下自己的足迹呢?
对什么都好奇、对什么都热情。
然后历经几轮欺骗,譬如像今天一样在该死的黑礁港误信了所谓的朋友」、登上了黑船,最后在帮派水手的鞭挞下逃进无尽之海,冒险中好不容易才凭借几分幸运逃出生天、活著回家————
这么看来,自此放下心中的好奇心回归家庭,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作为一个退休的冒险者而言,经历了坎坷与磨难后,如今最想守候的也无非是家人的笑容而已。
所以他最终压抑了轻足好动」的本心。
哪怕女儿总是嘟起嘴唇,嚷嚷著别人家的爸爸总是出入荒原、是维护下囚之路平稳安定的大英雄。
他也总是拒绝托托爷爷的请求,拒绝为狂野乡工作。
小孩子不懂这个世界的危险,他这个大人还不懂吗?
老老实实待在家里陪陪妻女,比出入荒原九死一生不知道要好多少倍一哈拉哈尔的妈妈不就是在荒原里遭受了意外吗?
他尊敬那些愿意为别人去牺牲的同胞,可要是自己牺牲了,那可爱的女儿和老婆谁来照顾呢?
甚至今天,如果不是因为源质需要重新派遣人员采集,家族的人手实在不够,自己都不会接受帮唐奇送信的任务—
可人家是拯救了整个荒原的大恩人,如果不是他把小羊送到了无风峡谷、自己安稳的小家早就支离破碎了。
于情于理,他都要踏上这条去龙金城送信的道路。
原本以为送完信就可以结束了,谁能想到当天就被眼前的雇主」拉去为唐奇送信。
那他还能怎么样呢?轻足半身人总是习惯性放弃,但教养却告诉他不能在恩人的面前放弃,只能一条路走到头。
甚至路过狂野乡的时候,都为了赶路而没能久留几天。
他可爱女儿的新生欢迎会自己都没能参加呢。
好不容易在哨站碰上了唐奇,终于可以返乡回家,这几天就连做梦都是推开家门大喊「爸爸回来啦」然后抱起孩子转圈圈的画面————
最后却告诉他南方长城攻破,下囚之路流民、强盗横行,要等到下一轮领主联军经过再同时北上?
那要等到多久去?几天、几周、几个月?
他想回家、他想回家、他想回家!
「这么看起来的确是有些问题的。」
哈勃哈尔轻咳两声,尽可能掩饰自己内心的冲动、实则是摄温迪答应亚瑟的邀请温迪就像是年轻时候的自己,只要听到一丁点阴谋都会忍不住去追究。
自己年轻的时候就碰到过一家农户的女儿失踪事件,就在他满心笃定一定是隔壁强盗绑架良家妇女之际,却发现只是女儿跟自己的心上人私奔了。
在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阴谋?绝大多数情况都是家长里短的琐碎而已。
所以哪怕亚瑟说地信誓旦旦、有理有据,他也始终认为这不过是南方长城告破之后,流民与强盗种种因素催发的巧合而已。
但这并不妨碍他掇温迪。
毕竟虽然目标有所不同,但他与亚瑟的过程总归是一致的—
尽早解决掉周边匪患。
方便他早点回家而已。
「不论有没有问题,尝试去调查总是一件好事。我们总不能真的在麦穗镇等很久————
「」
哈勃哈尔看向温迪,对方的眼眸中分明藏匿著好奇心。
只是目前还被责任所束缚著:「但是安比————」
「安比不是小孩子—不对,安比是小孩子,但也是能帮上忙的小孩子!」
小姑娘捏紧拳头胡乱挥了挥,似乎是想要证明自己一样,「安比的鼻子很灵的,爪子也很锋利!之前还帮哥哥屠过龙呢、那么大的一条红龙!
「」
「屠龙!?你也在!?」温迪不是不相信,而是羡慕地擦了擦口水。
「当然!」安比叉腰仰头哼哼道。
哥哥不想让她踏入战场,可没说不让她冒险。
当然,比起冒险这件事本身,她还是更想证明自己并不是一个只能缩在别人背后、需要被人照顾的小孩子。
哈勃哈尔帮腔道:「是的,这件事我也有所耳闻。当初屠龙的那支队伍里就有这位小姑娘,哈拉哈尔和我叙述过。」
这几乎成为压垮温迪责任心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不正是她踏上冒险之初所憧憬的传奇史诗吗?
说不定就能从这件小事窥探到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成为逆转战局的英雄,就像是吟游诗人们传颂的那些诗歌一样————
想到这里,温迪忍不住又幻想了,短暂的犹豫后看向亚瑟:「好吧但我先说好,帮助你清剿强盗的优先级要排在护送安比之后。所以在面对危险时如果有选择的话,我一定会优先带著她离开而不是帮助你。」
「换作是我也一样会这么做的。」
亚瑟与她一拍即合,握手示意之后连忙指向地图,「那我们尽快在这几个标注范围区间进行逐一排查,尽早锁定【战争手斧】的窝点————」
「等等,这些地方你难道没去过吗?」
哈勃哈尔迟疑问,「我看你对之前发生过的劫掠地点标注的这么详细,甚至还因此圈定了他们大致的活动范围,还为你至少排查了几处窝点。」
「当然不,我一个人做不到这种程度。你们所看到的标注实际上是是过去几只冒险者团队的自发行为——
「他们有的是为了悬赏金、有的是想要维系道路的和平,以至于主动承担了护送流民、商队的任务,并经由自己的经历与过去发生劫掠的地点作出的判断。
「否则偌大的下囚之路,只靠我一个人是没办法锁定他们的动向的。」
「那你怎么不去加入他们?」温迪问。
亚瑟叹了口气:「我们最初曾一起共事过,并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经常互换情报。
可我们的动向似乎也被那些劫匪所留意,以至于每次深入下囚之路之外的荒野、冲入窝点之时,要么只能抓到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民、要么干脆扑之一空。
「甚至有一队冒险者还遭遇了伏击,命丧当场。
「受到挫败之后,他们逐渐感到无力、最终还是妥协地留在麦穗镇中选择暂时休憩————」
「听起来像是他们把握到了你们的动向?」
这很不正常,甚至不正常到让哈勃感到熟悉,「你们平常会在哪里商讨计划?」
「最初是旅店,后来为了寻找北上的商队会经常前往酒馆,麦穗镇中大大小小的酒馆我们都去过,但一般不会久留。」
亚瑟有些无奈。
也不怪冒险者总是称呼酒馆为任务派送处」、冒险者公会喝酒版」。
实在是因为大部分的商旅与冒险者的娱乐活动,也只有在酒桌上吹吹牛皮、熬个宿醉了。
风俗店的女郎可比一杯麦酒昂贵多了。
「这让我想起【黑礁港】那些帮派,总是喜欢在安插些老鼠」在酒馆中打听消息————」
在黑礁港上黑船的经历,或许让哈勃哈尔一辈子也无法忘怀。
他甚至记得老鼠的流窜,让黑礁港的酒馆成为了一个情报的置换处,以至于还衍生出譬如哪怕外面打著帮战,双方走入酒馆中也必须停止攻击维护酒馆的绝对安全」这种隐性规定。
亚瑟眨了眨眼:「你的意思是说」
「强盗在酒馆中安插一只老鼠,为他们在抢劫之前提前锁定肥羊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而就在老鼠寻找肥羊的时候,却见到一队队眼熟的冒险者接连承担护起送肥羊的职责————」
说到这里,哈勃哈尔下意识环顾起喧嚣的酒馆,可至少在明面上他看不出任何问题,「他们会不会为了更多肥羊先行宰掉护卫?」
这让亚瑟感觉到自己的座位上像是长出一颗颗铁钉、扎入自己的屁股,险些就要紧张地跳起来:「那我们现在的动向是不是已经被老鼠————」
毕竟在老鼠的眼里,他也是个眼熟的目标。
想到才刚刚组建起一支小队,便又要与那些强盗徘徊游击,亚瑟便有些悔恨自己的无知与鲁莽。
再看身后的酒鬼们,只觉得谁都在盯著自己看。
但哈勃哈尔却摇了摇头,示意他放宽心:「可以往好处想,老鼠可不是那么好当的。他至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隐秘性、时效性、准确性。
「这意味著只有那种最不会被人怀疑、最有空闲时间、且会在酒馆中停留最长时间的人,才能够将准确、时效的消息隐蔽传递出去。
「了解他们的性质之后,这本身便能够帮助我们缩小范围。
「所以哪怕被老鼠盯上也不代表什么,这个夜晚还长,我们还有时间去想办法摸索那些阴暗的角落。」
亚瑟对这一行的门道不算了解,有些不明白这意味著什么,只能尽可能地深呼吸、平复心情:「你的意思是————我们主动引老鼠出洞?」
温迪则摩挲著手甲。
对于计划的讨论她并无异议,事实上作为队长、团队的攻坚手、一个战士,她时常觉得自己的脑袋不够用。
但她怎么总觉得符合这样一副画像的人,自己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安比却转了转眼珠,眸光一亮:「安比好像知道是谁了!」
酒馆总是在晨光将明未明时打烊的。
毕竟做的是夜晚生意,临到白天一觉醒来还需要筹备当天货物,更不可能24小时连轴转。
忙碌了一夜的朋克弯腰感谢著酒馆老板送来的一杯热汤,滋润著他劳累而干涸的喉咙。
最后再往嘴里送一颗润喉糖,收拾自己的琴谱、诗歌、鲁特琴与盗印的《指南》,统一装入琴箱后,也便意味著他今天的工作结束了。
说是工作」,实际上也只是厚著脸皮在酒馆里讨口饭吃。
否则凭借自己这半斤八两的手艺、如果不是老板可怜他是个无家可归、却土生土长的本地孩子,早就将他赶出酒馆了。
这就是底层的吟游诗人。
琴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音乐是从乐理书上自学来的,故事是从别人的嘴里道听途说来的。
想要出去闯荡却碰见杀人不眨眼的强盗,侥幸吊著一条命逃回家却被困在了这片土地。
不像那些宫廷乐师一样光鲜亮丽,更别说是如今正在周游世界的唐奇·温伯格每个路过这家酒馆的冒险者都会提起他的名字。
这名气的含金量可比那些宫廷乐师高多了。
不过能活著、还能混口饭吃,朋克已经感到知足:「总比那些被迫离开家乡的流民要强吧?那个风沙洲的老人拖著一家二十口人,晚饭还要分给一路颠簸又营养不良的孙女。」
目睹苦难却无能为力的感觉并不好受,希望今天的《指南》能帮到他们。
就这么叹著气,拐过一个转角,一个意料之中的人在街巷的阴影中逐渐显露身形:「那个牧师今天又有什么动向?」
朋克回忆著今夜的一切,如实转告道:「和平常一样。喝酒,然后寻找同伴。」
「还有呢?」
还有去角落里和一群外来者喝酒?那伙外来者也一副冒险者的打扮,经常在酒馆中唱歌的朋克识人很准、看得出来。
但是他张了张嘴,却什么都没说:「没了。」
「真的?」
「我有必要骗你吗?如果有人想要护送商队我肯定会告诉你的。」
反正只是聊天,又没有说要护送谁上路,他这么回答当然不算骗人。
阴影中遮掩面目的人从指尖弹出一枚金币,落在了朋克的手心:「叮紧点,这是你这个月的工资。」
直到眼睁睁看著他消失,朋克借由小巷走入另一条逼仄的小路,才忍不住嘟囔一声:「工资?那我可以辞职吗————」
这些心里话他才不敢说出口呢。
耸了耸肩,就要按照既定的路线回到自己的小家。
忽然,「砰」地一声,他感觉到有什么人小巷的夹缝上空坠落而下、双脚猛然踩在了他的胸膛,将他压倒在地—
「好痛!」
他吃痛睁开双眼,却发现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雪白而毛绒的耳朵。
「安比没猜错,果然是你!」
安比欢呼一声,伸出锋利的爪子抵在了朋克的喉咙处。
她虽然不知道什么才是老鼠」。
可是仔细想想,至少在【金色橡树】里能够做到满足最不被人怀疑、最闲著没事儿干、最有时间从开业坐到歇业这三点的三最人士」————
不就只有身为吟游诗人的哥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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