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往华平县的公路上,一辆银白色的皮卡车快速地行驶著,橡胶轮胎卷起尘土,将落日甩在车后,这车是往东边去的。
从2月14号上午开始,林秀秀已经有四天没有看见过东西。
她只能听见声音,各种各样的声音充斥在耳朵里,在惶恐无助的情况下,她无法分辨这些声音来自什么地方。
但人有一个很强的优点,任何环境,都会慢慢适应的,无论是在极度危险的情况中、或是遭遇了巨大的打击,都会渐渐地接受自己现在所处的境况。
她害怕、担心,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这四个歹徒不但不放过他们,而且还糟蹋裴韵,接连几天都是如此,不分白天黑夜!
幸好那几天,林秀秀来了例假,他们还是想要对她欲行不轨,根本不在乎。
在最关键的时候,在快要被他们糟蹋的时候,她先糟蹋了自己,弄脏了裤子,让那几个歹徒觉得恶心,顿时自己失去了兴趣。
在山里那几天,她心里一直在懊悔,为什么要答应罗小虎他们进山探险?
为什么不待在迷易县?为什么要买两把猎枪?郑莫生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那只黑狗?
看见郑莫生被枪杀,黄东被他们活生生地砍死,那把血淋淋的斧头,黄东在地上挣扎、蠕动,这一幅幅场景,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
她忽然觉得活著才是重要的,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她不再挣扎、不再呼喊、尽量地不去惹这伙歹徒不高兴。
自己必须得活下来,这是唯一的信念。
可裴韵不是这样,她比自己还大五岁,却显得非常懦弱、恐惧,一直在哭!
她不断地喊救命,却遭来了殴打。
几个男人不仅一起打她,还欺负……
这些都是林秀秀看在眼里的,她头一次觉得,这个世界是那么的危险,没有什么好人。
这二十来年,从小到大,她被保护的太好了。
随著车身摇晃,林秀秀触碰了一下裴韵的手,但对方的手立即缩了回去,能听见她嘴里的呜咽声。
这个女人是郑莫生的女朋友,申城人,她并不是在蓉城读的大学,而是在申城交大的金融系毕业。
三年前参加的工作,工作的单位是郑莫生父亲的外贸公司,也是郑莫生他爸的秘书。
郑莫生从大一开始,就把他爸的秘书骗上了床,这是他在罗小虎和黄东面前炫耀的,其实,也有可能是裴韵觊觎他们家的钱,勾引了他这个小少爷。
回到眼前,林秀秀现在的状况是,手和脚都被绳子给死死绑著,只有屁股能够扭动。
脑袋还罩著一块布,看不见任何东西,害怕把她们给捂死,所以在脸部的位置开了一个口子,鼻子和嘴巴能露出来,嘴巴被塞著一团烂布条,她们是没办法说话的。
幸好的是,耳朵没有被塞住,所以她是能听见声音的。
她能记住的是,今天是下山的第四天,至于是几号,星期几,她不知道。
这四天,她和裴韵都被扔在车里,只吃过两次东西,是在第二天的时候,他们拿了一块面包给她,今天喂给了她一个包子,肉包子。
喝水的话,一天只喝一次,可能是因为觉得她们上厕所比较麻烦,所以不怎么给她们喝水。
就算是上厕所,也是在荒无人烟的公路上,前不著村、后不著店。
裴韵就是因为昨天想要上厕所,被毒打了一次,当时,是那个满脸横肉的歹徒、带她下车,去到公路边,看著她上厕所。
回来之后,裴韵靠在后座的车门,一边大哭,一边求饶,又遭到了一顿毒打。
所以,林秀秀即使现在想要上厕所,她也只能憋著,憋不住了,只能尿在裤子里,这对她来说,反而是一件好事。
这会儿,林秀秀听见了他们的谈话声。
「老朱,这下怎么办?找不到人,这两个女的没办法处理啊。」
说话的人,林秀秀知道他是谁,满脸横肉,脸上还全是疙瘩,像是蛤蟆背上的皮肤。
过了许久,才有人回应。
这人继续道:「老朱啊,你说,咱们还回去吗?」
「不回去怎么办?老高和马占龙还在山里。放心吧,我在华平县认识一个人,这人胆子大,我们把人交给他就行。」
「最好是这样,带著这两个女的,太危险了。再说,我们弄死了三个人,公安如果查到我们怎么办?要我说,咱俩拿著钱,直接跑路算了。」
「不行。」
「为什么不行?」
「老高跟我这么多年,大家都是同乡,以前在青*海的时候,咱们都一起做过事,老高要是被抓了,公安不照样能查出咱们的身份吗?」
「这倒也是……诶,都怪马占龙这个狗日的,艸他妈的,就该弄死他!」
「是要弄死他……不弄死他,我心里不安。」
「老朱,你决定好了?」
「这有什么好犹豫的?这家伙太小心了,前几天,他把人杀了,我就想弄死他,可是,这狗日的睡觉都抱著枪,而且我们还有把柄在他手上,所以我当时就犹豫了,我越想越后悔……」
「把柄?」
「张超,实话给你说吧,你和老高都不喜欢马占龙,觉得我处处维护他,但实在没办法,几年前,我们在青海干的那事儿,他是知道的……」
「那杀了啊……」
「他明确地告诉我说,他死了,他家里人就向当地报案,所以我就一直犹豫嘛,这次弄死了三个人,什么好处都没捞著,全是他一个人造成的。
这样下去不行,但老高不能不管,所以我现在和你商量……」
「你说。」
「等把这两个女的处理了,咱们进山后,直接弄死马占龙。」
「早就该这样,不过,你刚不是说,如果他死了,他家里人会报警吗?」
车身摇晃,后视镜映照著一张粗犷的脸来,一双狭长的眼睛,往副驾驶瞥了一眼。
「马占龙之前说的是有道理的,咱们在这山里盗猎,已经赚不了几个钱,我琢磨著,把马占龙给弄死后,我带著你和老高,再去青*海。
我知道马占龙的老家在哪儿,大不了,一不做二不休……」
「这……」
「别怕,只要手上有枪,我们就去找那些盗藏羚羊的,加入他们,去打藏羚羊,藏羚羊的皮子值钱,比熊掌还值钱。」
「行吧,你怎么说,我和老高就怎么做,反正,我们都跟著你……」
朱马忽然喊了一句:「别说话!」
「怎么了?」
「前面!」
张超往挡风玻璃一瞧,玻璃脏兮兮的,全是灰尘,他看见一辆警车从公路上迎面而来。
他咽下一口唾沫,往车后一瞧,车后没车,他赶紧把副驾驶下面的猎枪抓在手里。
「别冲动!」
张超语气都在发抖:「老朱,怎么办?」
「开过去,你不要出声,也不要盯著那辆车。」
「好、好……」
朱马单手握著方向盘,从座椅下面也拿出了猎枪,放在膝盖上,然后改双手握著方向盘。
发现他这边的车窗玻璃是半开的,于是,他又赶紧把车窗摇上去。
那辆涂装的警车徐徐开来,两车快要交汇的时候,两个人眼角的余光突然看见、警车驾驶席的车窗降了下来。
一只手伸了出来,向他们招了招手。
张超看了一眼后座,面向警车这边的女人,还是倒在椅子上的,但另一个年龄较小的女大学生,已经坐直了身体。
「趴下,老子叫你趴下!」
「朱马……」
张超额头冒出汗来,心脏怦怦直跳,幸好,那个女大学生蹲在了后座下面,他这才放下心来。
朱马看了他一眼:「别紧张,正常点,我来应付。」
朱马松下油门,左脚踩了一下刹车,随时准备跑路。
他看见警车停下来,本来不打算降下车窗的,但这样太可疑,于是,他把车窗降下三分之一,左手放在方向盘上,右手抓著猎枪的枪柄。
警车里,一个穿著公安制服的年轻小伙子露出脸来:「老哥,你们是从永宁县过来的?」
「不是……」朱马笑了笑,喉咙忍不住滚动了几下:「我们是从大林县过来的,去华平县送货。」
「华平县吗?」
「是,对了,警察同志,你们这是要去哪儿?」
年轻的公安望了望朱马,笑著道:「我们去大林县的罗燕村办点事,我刚工作,不知道罗燕村在哪个方向,所以问问老哥你。」
朱马往车后一指:「那前面有一个分叉路,主路过去就是大林县,你们得从岔路走,去到镇子上一打听,就知道罗燕村在那儿了。」
「行,谢谢老哥。」对方笑笑,将车窗升了上去。
「不客气。」朱马也把车窗摇上去,缓缓地启动车子。
他没敢马上走,等警车开过去时,蹲在后座的女大学生,忽然站起来,用身体去撞车门。
「嘭!」的一声,车门微微晃动。
朱马吓了一跳,张超更是吓得惊慌失措,他赶紧转过身,去拽那个女大学生。
对方嘴里『呜呜』的喊著,朱马胆战心惊地往转向镜一瞧,那辆警车已经开走,根本没有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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