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刚走出办公楼,周秉昆就停下了脚步,回过头,脸色阴沉地说:
“晓光,就在刚才,冯化成找上门了。”
“冯化成找上门了?!”听到“冯化成”这三个字,蔡晓光的脸色瞬间变了,声音都拔高了几分,带着难以掩饰的急切,甚至有些岔声。
周秉昆凝重地点了点头,把刚才冯化成找上门的经过,挑着重点,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
“晓光,冯化成那家伙,嘴里说着是来看玥玥,实际上,就是冲着我姐来的!”
周秉昆的语气里满是愤慨,
“我姐对他早就没感情了,可他要是天天这么黏着,也够烦人的。依我看,他能提前出来,说不定改造的时间还没到,能抓住他的把柄,把他再送进去。”
在周秉昆看来,对付冯化成这种厚颜无耻的人,就不能心慈手软,只有把他彻底解决掉,才能永绝后患。
蔡晓光皱着眉头,伸手摸了摸下巴,沉吟片刻,缓缓开口:
“秉昆,冯化成能提前出来,肯定是有上级部门的批准,手续应该是齐全的。除非能抓到他做坏事的真凭实据,不然的话,想把他再送进去,难啊。”
蔡晓光的话,说到了周秉昆的心坎里。他当然知道这件事不容易,可他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他烦躁地抓了抓头发,沉声道:“这件事,我来想办法。现在,你得帮我办一件事。”
“你说,什么事?”蔡晓光连忙问道,眼神里满是急切。
周秉昆挺了挺脊背,眼神变得锐利起来,一字一句地说:
“你帮我找找人,问问冯化成到底是因为什么能提前出来的。只要找到他提前出来的原因,咱们就能有针对,收拾他!”
蔡晓光闻言,眼神一亮,重重地点了点头,语气笃定:
“这个事,交给我!三天之内,我一定给你查清楚!”
“好,”周秉昆眼神里闪过一丝狠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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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字片,周家。
腊月的风刮在光字片的土路上,卷起一阵阵灰扑扑的雪雾。周家的烟囱冒着袅袅白烟,混着饭菜的香气,在冷冽的空气里晕开一片暖暖的气息。
在图书馆那个房子,陶俊书一觉睡到五点多,睁开眼,第一念头就是找郑娟,去洗个澡。在北大荒熬了一年多,没有去澡堂子洗澡过,身上又痒又涩。
郑娟领着陶俊书回了光字片的家,从柜子里翻出干净的胰子、毛巾,拎着洗浴用品,踩着积雪,咯吱咯吱地往澡堂走。
澡堂里的热气扑面而来,蒸得陶俊书眼睛都发潮。
她泡在温热的池水里,指尖抚过自己的皮肤,那股子久违的滑腻感。温热的水从她纤瘦的身上流过,格外惬意。
泡的差不多了,去搓澡工那搓了个澡,身上虫虫一片一片被搓掉,就像换了个人似的。
在淋浴处,打上香皂和周秉昆从京城带回来的皂角洗发水,温热的水从淋浴头留下,闭上眼睛,将身上冲的干干净净。
从澡堂出来时,天色已经全黑,两人踩着雪往回走,回到周家快七点了。
周母、周秉昆、周玥、孙小宁早就吃过了晚饭,见她们俩进门,周母忙不迭地起身,笑着说:
“回来啦?快,我把饭菜拿去外屋地锅上热热,刚出锅的酸菜骨头,还温乎着呢。”
说着,颠颠地去了外屋。
陶俊书和郑娟进了里屋,炕上摆着个木头梳子。
拿起梳子,一下一下拢着湿漉漉的头发,水汽氤氲里,她抬眼看向炕头那面模糊的小镜子。
镜子里的姑娘,头发乌黑发亮,脸颊被热气蒸得红扑扑的,褪去了往日的憔悴。
看着看着,陶俊书鼻子一酸,眼泪险些掉下来——从69年11月到北大荒,到现在71年1月,整整一年零两个月,她竟然没洗过一个像样的热水澡。
在北大荒,身上实在难受了,就用冷水随便冲一冲,夏天还好,一到冬天,那冷水泼在身上,冻得人骨头缝都疼,哪里还敢多冲。
她是在上海优渥之家长大的姑娘,打小就爱干净,这一年多的日子,简直比蹲大狱还难熬。
今天在大众浴池,她足足泡了一个多小时,搓了一遍又一遍,恨不得把这一年多的尘土都搓下来,洗得彻彻底底,才肯跟着郑娟回来。镜子里的她,容光焕发,雪白的肌肤透着健康的红晕,精致的五官像是被水洗过的玉,比在北大荒时不知道好看了多少。
郑娟看她对着镜子出神,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声音温温柔柔的:“小陶,别愣着了,吃饭吧。”
陶俊书用力点点头,把那点酸涩压下去,跟着郑娟出了小屋。
外屋的地桌旁,周玥和孙小宁正凑在一起打扑克,周秉昆坐在旁边,手里捏着一把瓜子,有一搭没一搭地嗑着。听到开门声,他循声看去,目光落在陶俊书脸上的那一刻,他怔怔地看着,心里头像是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之前在北大荒,后来陶俊书来吉春,在周秉昆眼里,她不过是个稍稍好看些的小姑娘,顶多是班里的班花水准。可现在,洗过澡,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换上干净的羊绒衫,加上这半年多的时光长开了些,眉眼间的青涩褪去,添了几分少女的娇俏,颜值一下高了一大截,在前世,绝对是最顶的颜值,杨幂杨颖那种,也不过如此。
虽说身材单薄,有些飞机场,可单凭这张脸,就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周秉昆知道这么盯着看不好,移开目光,干咳一声:“娟儿,小陶,你们快吃饭。”
郑娟应了一声,摸了摸肚子,笑着说:“别说,我还真饿了。”她抬眼看向炕桌,周母已经把饭菜热好,端端正正地摆着。
一大碗酸菜炖骨头,一盘鸡蛋炒大葱,还有一份红烧肉,红亮亮的油光裹着肥瘦相间的肉块,透着诱人的香气。这个年代,肉是稀罕的东西,带着皮和肥肉的红烧肉,更是美味中的美味。
郑娟和陶俊书坐在炕桌两旁,拿起碗筷。陶俊书早就馋坏了,顾不上什么形象,筷子一伸,就夹起一块红烧肉,迫不及待地往嘴里送。肉香在嘴里炸开,肥而不腻,软糯香甜,一边嚼一边含糊地说:
“真好吃,太好吃了!”
坐在炕头的周母看着她这副模样,笑得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连声叮嘱:
“慢点,慢点吃,别噎着,锅里还有呢。”
说是这么说,陶俊书哪里还停得下来,筷子不停地往碗里夹肉,一块接一块地往嘴里放。直到肚子胀得再也塞不下一点东西,才放下筷子,用舌尖舔了舔嘴角的油星,脸上露出几分不好意思的神情,看向郑娟:
“嫂子,你怎么没怎么动筷啊?肉都让我吃了……”
郑娟笑着摇摇头,给她递了杯温水:
“没事,我不怎么饿,这红烧肉太腻,我吃不进去。”
陶俊书接过水杯,喝了一口,抬眼看向墙上挂着的旧挂钟,时针已经指向八点半。看向周秉昆,声音细弱:“秉昆哥,外面太黑了,你送我回去吧!”
没等周秉昆开口,郑娟就接过了话头,“太晚了,黑灯瞎火的,路上滑得很,别回去了。晚上就在小屋睡,屋子不大,烧了火炕,暖和着呢。”
听郑娟留她住下,陶俊书的眼睛瞬间亮了,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语气里满是雀跃:
“娟娟,那我就留下住!”
“小陶,被褥都是现成的,我这就给你铺。”周母说着,就掀了被子下了地。
“妈,我帮你!”周玥晃着两根小辫子,蹦蹦跳跳地跟了过去。
“我也去!”孙小宁也放下手里的扑克,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
陶俊书跟周秉昆和郑娟说了几句客气话,就进了小屋,轻轻关上了门。
虽然下午在车上补了一觉,可坐了一天两夜的火车,那点觉哪里够补的。
躺在炕上,裹着厚厚的被子,伸手拉了灯线,小屋瞬间陷入一片漆黑。窗外的风声还在呼啸,可屋里暖烘烘的,舒服得让人犯困。
陶俊书把脸埋进被子里,脑子里浮现着幸福的时光。
见到了日思夜想的父亲,见到了心心念念的周秉昆,洗了个痛快的热水澡,吃上了香得能让人吞掉舌头的红烧肉,现在还能躺在暖和的火炕上,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空间。
这些幸福的滋味,她已经太久太久没有体验过了。
可幸福的滋味里,又掺着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苦涩。
她来吉春,本来就是奔着周秉昆来的,心里头那点少女心事,藏了大半年。
可正如父亲所言,周秉昆和郑娟的感情,好得像一个人,坚不可破。看着他们俩相处时的默契,她心里头像是被针扎了一下,格外的疼。
可她骨子里偏偏带着倔强,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是心心念念,越想得到。这样的幸福和苦涩,在她脑海里缠来绕去,像一团解不开的麻线。
直到困意席卷而来,她才渐渐放松下来,沉沉睡去,那些纷乱的念头,也暂时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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