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常红也不是没想过让乔阿美常住在县城,只是她很快就要嫁给宋崇山,而她跟宋崇山又不是真正的夫妻,所以在她跟宋崇山婚期的这三年内,她没办法将乔阿美接到她的身边。说白了,哪怕乔阿美在县城住下,也只能跟常如海、谭玉珍生活在一起。

常红不能孝心外包,更不能替常如海跟谭玉珍做决定。

如今谭玉珍主动提起,常红反倒有些惊讶,毕竟很多人不喜欢跟公婆住在一起。

常红惊讶的看着谭玉珍,问道:“大嫂,你愿意让娘一直跟你和大哥住在一起?”

谭玉珍笑着说:“这有什么不愿意的?说句实在话,娘现在有手有脚,不仅能照顾自己,还能帮着我跟你大哥做饭收拾家务,娘在这里,纯粹就是在帮我们啊。我反倒是担心老二两口子,以前娘在他们那里,不仅要帮着他们下地干农活,还要帮着他们两口子做饭打扫卫生,我怕娘一直在这里住着,他们会不同意。”

常红点点头,说道:“这房子毕竟是我租的,娘在这里,那就是住在闺女家。这样吧,先让娘在这里安顿下,如果二哥跟二嫂有意见,咱们再好好的跟他们商量。”

乔阿美连忙道:“你们兄弟姊妹之间可不能因为我伤了和气。如果老二家不同意,大不了还跟以前一样,我在老二那边住一段时间,再来这边住一段时间。”

常红笑着把手里的布娃娃放下,说道:“这事以后咱们再商量,先看看我买的婚服。”

谭玉珍也立刻来了兴致,她笑着说:“就是,快,二妹,把婚服拿出来让大嫂也沾沾喜气。”

常红从购物袋里把那条红色的旗袍拿出来,打开,笑着在乔阿美跟谭玉珍的面前展示。

乔阿美看着面前的旗袍,不自觉的看呆了,她慢慢放下手里的针线跟布娃娃,从床上下来,抬手轻轻抚摸旗袍的料子,低声呢喃道:“乖乖,这就是电影上,那些千金小姐身上穿的衣服吧?这叫啥?”

常红说:“旗袍。”

乔阿美一边小心翼翼的抚摸着旗袍,一边笑着说:“好看,真好看。这料子也好,又软又滑,娘活了一辈子,还是头一次见这么好的料子。”

谭玉珍也喜欢这件旗袍,她捧起旗袍的下摆,看着上面一针一线绣的暗纹,问道:“这图样真好看,又新颖。就是离远了看不见。”

常红笑着说:“这叫暗纹。”

谭玉珍第一次听到这个词,庄稼人,穿衣服不讲究时髦跟样式,只要耐脏、穿起来方便干活就可以了。

她抬起头问:“啥叫暗纹?”

常红笑着解释:“就是你说的这种距离远了看不见,只能近距离才能看到。”

谭玉珍了然的点头:“哦,原来是这么回事?不过二妹,这衣服真能在婚礼上穿?我参加了那么多婚礼,没见过有人穿这种裙子举行婚礼啊。”

常红笑着说:“这叫旗袍,不过是改良版的。穿这个结婚的人确实不多见,但也不是没有。我喜欢这款旗袍,所以这次结婚,我想按照自己的喜好来。”

乔阿美满脸认同道:“二丫头说的对,既然喜欢,那就穿,人这一辈子,能结几次婚?第一次已经不如意了,第二次为什么还要委屈自己。”

谭玉珍被自己婆婆的话逗笑,她扶着常红的肩膀,笑道:“二妹,你听见没有,娘这才来城里一天,思想觉悟就不一样了。这以后如果常年待在城里,那思想还不知道会有多前卫呢。”

乔阿美却只笑着摇摇头,语气感慨道:“不是思想有多前卫,我只是经过二丫头这一遭,突然觉得以前担忧的那些,其实都不是事。一开始的时候,我担心二丫头离婚后受委屈,也总害怕被人说闲话。可是事实呢?事实就是二丫头离婚后不仅没有受委屈,而且比在王文青家过的更好更开心了,还认识了比王文青好千倍万倍的男人。所以说,人啊,一定要往前看,千万别拘着自己,那样,反而会把自己的路走窄了。”

谭玉珍没想到乔阿美居然会说出这么一番有道理的话,她很是认同的轻叹一口气:“娘,你这话说的对,人不能拘着自己,把自己的路走窄了。”

这也是为什么她同意了常红的建议,撇家舍业的来县城,跟着常红做大锅饭的原因。

说完,她将旗袍还给常红,笑着指着床上的另外一个袋子,问道,“这就是三金吧?”

“嗯。”常红轻轻地应了一声,从袋子里面拿出了几个红色的锦盒。

谭玉珍兴奋的说:“快,拿出来让我跟娘看看。”

常红拿完才发现,一共是四个锦盒,她“咦”了一声,满脸疑惑的看着床上的四个锦盒。

谭玉珍问:“怎么了?”

常红摇摇头说:“我买了一条项链,一对耳环跟一个戒指,应该是三个锦盒才对啊,这里怎么会有四个。”

说着,她先打开了那个装项链的锦盒,里面躺着一条金灿灿的黄金项链。

乔阿美跟谭玉珍同时睁大了双眼,这些年虽然农民的收入是提高了些,乔阿美也再也不用想以前那样饿肚子,但是穿金戴银的日子,还是不敢相信的。

不说别的,他们整个村子,也找不出一个戴金项链金耳环的人。

这次乔阿美跟谭玉珍连摸都不敢摸了,只催促常红快点把剩下的几个锦盒也打开。

常红很听话的把剩下几个锦盒都打开了,这才发现,居然有两幅耳环,其中一副耳环正是上午的时候,常红看中想给乔阿美买,到最后却没有买下来的那副。

耳环下面还压着一张纸条,常红拿起那张纸条,上面苍劲有力的笔锋,写了一行小字:送给阿姨。

乔阿美跟谭玉珍自然也注意到了那副耳环。

尤其是乔阿美,心中可以说是震撼了。

这可不是一斤菜,一块猪肉,说买就买了,这是黄金啊,宋崇山跟常红还没结婚呢,他就愿意给未来岳母买金耳环了,这样的女婿,真是打着灯笼也难找。

常红放下纸条,说道:“估计是中间我去了一趟厕所,他就把这个偷偷买了。娘,是买给你的。”

但是乔阿美却犯了难,她沉默了片刻,推了回去,说道:“二丫头,这对金耳环,娘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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