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承安点开人员详情。
赵大伟,男,32岁,桂省人。
前科累累,十八岁开始,因为盗窃电动车、电瓶,已经三进宫了。
顾承安复制赵大伟的身份证号,切入轨迹查询模块。
粘贴查询,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一个半个月前,也就是偷了顾承安电瓶的第三天,赵大伟购买了从鹏城前往蜀城的高铁票。
住宿记录显示,他目前在星城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快捷酒店频繁开房。
还跑得挺远,标准的流窜作案。
这是基层治安所最头疼的作案模式。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今天在南山区偷,明天去宝安区偷,后天直接跨省。
普通失窃案,单个案值几百块,分区作案,管辖地不一样,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只能算治安案件。
治安案件跨省追捕?经费不够,警力不够,流程也很是繁琐,抓回来拘留十五天?
但顾承安不一样。
“你就是跑到月球,也得给你逮回来,踩缝纫机去。”
赵大伟走得急,电瓶这种东西不可能带上高铁。
必须就近销赃。
销赃渠道无非几种:电动车维修门店、废品回收站点、二手电动车零售店、网上售卖后快递邮寄过去。
顾承安根据他的轨迹,分析出几处异常点,以他们为坐标在手机地图搜索这四类店铺,分别记下来。
顾承安收起电脑和纸张,拿上房卡出门。
第一站,福华路北侧的一家有些年头的电动车维修店。
店面不是很大。
光头胖子老板正蹲在地上给一辆外卖车补胎。
顾承安走过去,递上一根华子。
老板接过来夹在耳朵上,“修车?”
“老板,收旧电池吗?”顾承安问。
老板动作一顿,打量了下顾承安。“多大容量的?啥牌子?”
“不是我卖。”顾承安掏出手机,调出赵大伟的素描画像和证件照,“这人,前几天是不是来你这卖过电池?”
老板脸色微变,立刻摇头,“没见过,我这正经生意,不收来路不明的东西。”
顾承安没多说什么,掏出治安官证,翻开,在老板眼前晃了晃。
“正经生意?”顾承安指了指店面角落堆放的十几块旧电池,“要不我叫工商和辖区治安所过来,挨个查查编码?”
老板腿一软,差点一屁股坐地上。
“长官!别!”老板赶紧站起来,在衣服上擦了擦手,“我想起来了,这小子来过!”
“监控。”顾承安言简意赅。
老板赶紧领着顾承安走到店面最里面的电脑前。
调出一半个月前的录像。
画面显示,赵大伟拎着个黑色编织袋走进店里。
两人交涉了几句,赵大伟把电池取出来。
“他怎么说的?”顾承安问。
“他说自己车架子撞坏了,当废铁卖了,电池还行,拿来换点烟钱。”老板苦着脸,“长官,干我们这行的,哪敢多问啊。他说是自己的,我就收了。”
“多少钱收的?”
“五百。”
“视频我拷走。”顾承安插上U盘。
老板不敢吱声。
“这几天老实点,别乱跑,等候传唤。”顾承安拔下U盘,转身离开。
接下来三个小时。
顾承安跑了排查了五家维修店,两家废品站。
流窜犯很聪明,绝不单次大量偷窃。
他每天偷一两块,分散在不同的店销赃。
今天在这个区卖给维修店,明天在那个区卖给废品站。
而且白天销赃时,他并没有都戴口罩和帽子。
过于刻意的伪装反而会引起店老板警觉,甚至被举报。
这就给了顾承安收集清晰人脸视频的机会。
他一共拿到了八段赵大伟销赃的监控录像。
涉及的电瓶型号包括:三块60V20A铅酸电池,四块72V20A石墨烯电池,以及顾承安那块60V24A锂电池。
回到酒店。
顾承安打开电脑,将所有视频截取、分类。
现在有了销赃证据,还缺失窃证据。
他登录治安通。
调取这八块电池销赃日期前后几天的报警记录。
一共跳出二十多条报警记录。
顾承安逐一核对。
报警人描述的失窃地点、时间和电池型号。
很快,他筛出了五条完全吻合的报警记录。
加上他自己这一起,一共六起。
这五起案子,分别属于三个不同的辖区治安所。
普通办案模式下,A治安所接到报警,登记,调监控,发现小偷跑出辖区,线索断了。
B治安所同样如此。
不同治安所之间,面对这种案值极小的侵财案件,很难做到实时信息共享和串并案。
这就是流窜作案的生存空间。
但不巧,赵大伟碰上了顾承安。
所有壁垒,形同虚设。
顾承安默默计算起来。
“铅酸电池二手算三百一块,两块六百。”
“石墨烯电池算五百一块,三块一千五。”
“我的锂电池,算八百。”
“加起来两千九。”
顾承安皱眉。
鹏城作为一线城市,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是三千元。
差一百块。
不够立案,只能行政拘留。
“想钻法律的空子?”
他再次看向那几起报警记录。
目光锁定在其中一起。
失主报警称,不仅电瓶被偷,连带放在座桶里的一件雨衣和一顶头盔也没了。
顾承安点开那段对应的销赃监控。
赵大伟卖电池时,确实还拎着一个头盔。
顾承安打开购物软件,搜索同款。
“野马四季通用半盔,售价128元。”
顾承安笑了。
2900加128,3028元。
达标。
证据链完整闭环。
失主报警记录(案发)——天眼轨迹追踪(过程)——商铺销赃监控(结果)——电瓶型号比对(物证)。
多方印证,无懈可击。
顾承安跑了一趟分别去找了几位失主做了笔录。
做完后,回到酒店后立刻掏出保密手机,开始走立案流程。
在治安通里,点击“新增案件”。
案件名称:2·04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案。
案件类别:刑事案件-盗窃罪。
案情简述:嫌疑人赵大伟(ID证号:……),于某年某月至某月期间,在鹏城市多地流窜作案,采取技术开锁手段盗窃电动车电瓶及附属物品共计6起,涉案总价值3028元。其行为已触犯《东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
附件上传:
1、六起案件的受案回执及询问笔录。
2、天眼轨迹分析报告及人脸比对结果(附高清截图)。
3、销赃商铺监控录像及证人证言(顾承安自己做的走访记录)。
4、涉案物品价值估算依据。
填完所有信息,点击提交审批。
本文链接:https://www.tlxsbook.com/254_254615/2707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