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天幕播放出了新的内容。
【第五回。
开生面梦演红楼梦,立新场情传幻境。
于是,众奶母伏侍宝玉卧好,款款散去,只留下袭人、(甲侧:一个再见。)
媚人、(甲侧:二新出。)
晴雯、(甲侧:三新出,名妙而文。)
麝月。(甲侧:四新出。尤妙!〇看此四婢之名,则知历来小说难与并肩。)
四个丫嬛为伴,秦氏便吩咐小丫嬛们,好生在廊檐下看着猫儿狗儿打架。】
看到这部分内容,众人一下子就抓住了重点。
媚人!这里竟然也有媚人!
而且还是宝玉身旁的四个丫鬟之一!
上官婉儿立刻开口,目光落在那两个字上。
“这里既然有‘媚人’……媚人……媚人……杀人媚人……”
她沉吟着,指尖轻轻叩着桌面:“那……杀人……杀人……”
说到这里,她眼前突然一亮:“对啊!袭人!袭人!”
众人一愣。
上官婉儿语速加快了几分。
“袭这个字——最常见的复合词便是‘袭杀’!比如《史记·伍子胥列传》中便有明确记载:越王句践袭杀吴太子,破吴兵。”
“所以往往一听到‘袭’字,除了它本身的意思,通常都会想到袭击、袭杀二字!”
众人闻言皆是一愣。
武则天微微颔首,目光中带着思索。
“说的不错。不过朕若是没记错的话……这‘媚人’似乎只在这里出现过一次。先前播放的天幕内容里,似乎之后就再也没有看到过这媚人的影子了。”
狄仁杰点头:“陛下所言甚是。既然如此,那这‘媚人’的名字定然不会是随意取的。”
“以《红楼梦》全书的风格,断然不会写这样一个几乎没有戏份却特意提及的人物,每一个名字的出现,必有它的用意。”
就在这时,天幕上播放出了另一部分内容。
【第二十三回。
西厢记妙词通戏语,牡丹亭艳曲警芳。
贾政问道:“袭人是何人?
”王夫人道:“是个丫头。”
贾政道:“丫头不管叫个什么罢了,是谁这样刁钻,起个这样名字?”
王夫人见贾政不自在了,便替宝玉掩饰道:“是老太太起的。”
贾政道:“老太太如何知道这样的话,一定是宝玉。”
宝玉见瞒不过,只得起身回道:“因素日读书,曾记古人有一句诗云,‘花气袭人知昼暖。’因这个丫头姓花,便随口起了这个名字。”】
上官婉儿沉吟道:“虽是如此……可‘袭人’和‘媚人’这两个名字,无论哪一个单独拿出来都极为古怪。”
“可到最后,红楼全文也只解释了袭人的名字由来,却没有解释媚人的……”
“显然,这就是知道,如果把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解释,恐怕要出大问题,很可能会第一时间让人联想到一些事情。”
狄仁杰点头。
“袭人……恐怕就是因为‘杀人’这个名字,实在不合适给一个丫鬟的名字,再加之刻意避嫌,所以才取了袭人这样一个名字。”
“而这两个名字结合在一起……而媚人再加之刻意的一笔带过……所以杀人媚人,正是刻意指向了熊廷弼的案子!”
众人这才恍然,一种奇异的寒意再次沿着脊背爬了上来。
原来这两个丫鬟的名字里,还藏着这样的玄机。
就在这时,天幕上终于播放出了“杀人媚人”案的真相。
【根据御史徐应登的调查,生员芮永缙、冯应祥等人并非个人上访,而是以“通学诸生公举”的名义,即代表全体生员集体向官府举报梅家兄弟的罪行。
这种“公举”本身就是一种有组织的抗议行为。
他们当时写的呈词还在,开篇就是“为正法剪奸,以肃典刑,以维风化事”,言辞激烈。
而且他们不只是递交一次状纸,在梅家贿赂官员导致案件久拖不决后,这些生员曾多次向不同上级衙门申诉,御史徐应登的调查记录里就提到他们“遍告操、抚、屯仓、按江诸院”,可见其持续追告的决心。】
看到这里,朱棣终于开口。
“原来如此。那他们这些人打的板子就不冤——甚至是活该。这熊廷弼,没做错什么。”
众人没明白朱棣到底是何出此言,就连朱元璋本人也没反应过来。
朱棣摸了摸鼻子。
“这其实是父皇在洪武十五年设下的学规的规定。”
至于他为什么知道——嗯,还是他打仗的时候随手捞了一本书,结果就捞到这本条例了……结果他还真记住了,现在才能回答出来这个问题。
想到这里,他轻咳一声,才继续道。
“十五年颁学规于国子监,又颁禁例十二条于天下,镌立卧碑,置明伦堂之左。其不遵者,以违制论。”
“而第一条就是——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
“至于关于‘建言’的内容,明确写着:军民一切利病,并不许生员建言。果有一切军民利病之事,许当该有司,在野贤人,有志壮士,质朴农夫,商贾技艺,皆可言之,诸人无得阻当。惟生员不许。”
这几句话翻译过来很简单。
洪武十五年,朝廷向国子监颁布了学规,又向全国颁布了禁例十二条,并将其镌刻成卧碑,放置在各地学宫明伦堂的左侧。凡有不遵守的,就以违制论处。
第一条就是生员不许纠集同党多人,建立盟约、结成社团,以此把持官府事务,横行乡里、武断裁决。
有关于建言的则是:军民百姓的一切利弊之事,生员一概不许上书议论。如果真有涉及军民利益或弊病的事情,当地主管官员、在野的贤良人士、有志之士、质朴的农夫、商人、工匠技艺之人,都可以发表意见,任何人不得阻拦。唯独生员不允许。
朱棣这么一说,所有人就都明白了。
熊廷弼这完全就是按照明律去严格执行的。这些生员不断上书、不断聚众在一起,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所以他们挨的板子真的就是合理合法的。
可依旧有人还是纠结,这本身就是为了百姓的事,是否太不通人情。
天幕紧接着补充了最后一条。
【调查此案的御史徐应登在核查后认为,这些生员在告状过程中存在“攫金行私,公论见唾”的行为,意指他们借机敛财,败坏舆论。
正因此,他们才被地方官员列入“劣生”名单上报,最终导致熊廷弼以整顿学风为由对他们施以杖刑。
而且当时被举报“行劣”的生员共有四人,其中苏海望被打得最重,而芮永缙是在杖刑二十多天后才身亡的,所以徐应登因此认为,熊廷弼并非故意杖毙芮永缙,“杀人媚人”的指控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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