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武靠在走廊的墙上,并没有急着去办事,相信城南派出所那边已经录入信息,不可能再有人敢在这个节骨眼上违规放人。
他点了一根烟,把这个问题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转了几遍。
刘强逃跑这件事,始终让他觉得哪里不对劲。
违规放人,销毁材料,在内部调查的框架里确实严重,但严重到弃车逃匿的程度?一个副科级公安干部,干了小二十年的警察,不会不清楚这个分寸。最坏的结果无非是撤职,要是能主动交代、配合调查,甚至有可能保住公职。
他何必跑呢?
除非刘强害怕的不是这件事。
朱武把烟掐了,转身往一楼法制科的方向走去,路过值班室的时候他停了一下,探头进去问值班的小民警,"法制科今天谁在?"
"孙科长在,朱局。"
朱武点头,走到法制科门口敲了两下门,听到里面传来一声"请进",他推门进去,看见法制科科长孙宇正坐在电脑前,看到他进来立刻站了起来。
"朱局,您怎么过来了?"
"孙科长,跟你打听个事。"朱武顺手把门带上,在孙宇对面的椅子上坐下,"刘强近期有没有在你们法制科审过什么案子?或者说,有没有什么案子在他手里经手过,跟平时不太一样的?"
孙宇的表情变了一下,"朱局,您指的是……"
"你就说有没有。"
孙宇沉默了几秒,"有,大概是半个月前,刘局来过一次,要调一起旧案的卷宗。那案子是两年前的,涉及一起冲突伤人致死案。”
孙宇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目光不自觉地往门口扫了一眼,确认门关严了,才把声音又压低了几分。
"那案子当时闹得挺大,死者是个拆迁户,在自家门口跟开发商那边起了冲突,被推了一把,后脑勺磕在台阶上,人没送到医院就没了。分局当时定性的是'过失致人死亡',抓了施工队的一个负责人,但后来不知道怎么搞的,证据链出了岔子,关键证人翻供,案子最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给挂起来了,卷宗封存在法制科档案柜里,再没人动过。"
拆迁户,施工队,开发商。
"刘强调这个卷宗,当时的理由是什么?"
"他说是上级要求复查一批旧案,点名要看这个。我问他谁要求的,他说'上面',具体没跟我提名字。我作为法制科科长,副局长来调卷宗,有口头指示我就得配合,没有书面手续我也没法硬拦。"
"卷宗还回来的时候,你查过没有?"
孙宇犹豫了一下:"查了,我当天就翻了,少了三页。有两页是现场勘查笔录的附件,一页是证人询问笔录的最后一页,写的是那个证人的原始证词。据我回忆,那份原始证词里提到了一个重要信息,死者家属说打人的不止施工队,还有开发商那边的经理也动手了,而且是他先动的手。但最后的结案报告里完全没有提这个人。"
朱武靠在椅背上,把这条信息在脑子里理了一遍。
一个拆迁户被殴打致死,现场有一个经理参与了动手,但最终只抓了一个施工队负责人,关键证人翻供,证据缺失,案子被挂起来,两年后,副局长刘强调阅卷宗,卷宗还回来的时候少了那几页最关键的原始证词。
"孙科长,"朱武看着孙宇,"那本案卷的电子扫描件,系统里还有吗?"
孙宇摇头,"纸质卷宗封存之后就入库了,电子版只有目录索引,正文没有扫描,系统里根本没有备份。"
朱武心头一沉。这意味着刘强拿走的那些东西,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存在过的纸质记录。如果他销毁了,那就彻底没了。
"你当时发现少了页之后,跟谁说过?"
"谁都没敢说。"孙宇搓了搓手,"朱局,我是法制科的,我知道这案子的水有多深。死者家属当年闹过好几次,信访办都收到了材料,但最后都不了了之了。我一个科长,没必要往自己身上惹麻烦。"
朱武盯着孙宇,没说话。
孙宇的选择他理解,法制科在分局体系里属于业务支撑部门,没有执法权也没有人事权,一个科长翻不起什么浪。但理解归理解,这种"看见了当没看见"的心态,正是那些烂案子能挂两年不动的根本原因。
"孙科长,那本案卷现在在哪儿?"
"还在档案柜里,封条没动过。刘局还回来之后我重新封的。"
"把封条拆了,我要看一下。"
孙宇愣了一下,"朱局,这需要局领导签字批准……"
"霍局亲自过问这件事,需要我让霍局亲自过来吗?你现在跟我讲程序,面对刘强的时候,怎么不讲?"
“朱局,我,我给您拿。”
孙宇的脸涨了一下,没敢再吭声。他起身走到靠墙的铁皮档案柜前,从抽屉里摸出钥匙,打开最下面一层柜门,里面整齐地码着一排牛皮纸档案盒。他抽出其中一盒,封面贴着标签,上面写着案号、日期和案由,旁边用红笔标注了一个"挂"字。
封条完好,边缘没有撕开过的痕迹。
孙宇用小刀沿边划开,打开盒盖,里面是一沓已经泛黄的卷宗纸。
朱武走过去,把卷宗拿出来摊在桌子上。他翻到证人询问笔录那一节,果然,最后一张纸的位置是空的,边缘有被撕扯后留下的毛边。撕口还算整齐,用的应该是裁纸刀而不是手撕。前面几页证词记录的是当天冲突的基本经过,施工队和拆迁户因为补偿问题发生口角,随后升级为肢体冲突。但最后被抽走的那个"最后一页",按照孙宇的说法,写的是死者家属指认开发商经理也在现场、且率先动手的核心证词。
朱武把整本卷宗从头到尾翻了一遍,除了那三页缺失之外,其他地方看不出明显的问题。
整本案卷的逻辑链条是完整的,证人、现场、伤情鉴定、嫌疑人供述都有,唯独缺了那一环。如果按现有材料审,结论必然是"施工队负责人一人所为,与开发商无关"。那三页缺失的证词,恰好把开发商的人从案子里摘了出去。
朱武合上卷宗,"当年负责这个案子的是谁?"
孙宇迟疑了一下,"就是刘局。"
朱武点头,他明白了,两年前刘强处理的这起案件,明显存在严重违规,不用想肯定是收了好处,担心以后出问题,又私下里拿走可能对自己不利的几页,看似高明,但经不起查。
本文链接:https://www.tlxsbook.com/22_22718/4435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