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章不许松手(4k)
荒无人烟的野外,皎皎月光之下,何书墨手拿包子,凑到淑宝身边,陪她慢条斯理地吃著。
贵妃娘娘的胃口确实不大。
这并非是她不爱吃饭,主要原因是她当厉家贵女以后,从小被家里养成了少食多餐,严苛控制饮食的习惯所导致的。
按照何书墨的观察,淑宝平常肉粥只吃一碗,米饭的话只吃半碗左右,馒头和包子大约两个,再加上些清淡的蔬菜、肉食,甚至可以这么说,何书墨两口基本等于淑宝一顿饭的饭量。
所以何书墨便没有多带包子,两个足以。
至于他自己为啥不吃包子,主要还是「太有责任心」了,第一回当先遣军总指挥,便想著与士兵同食同住。
贵妃娘娘吃好一些他没意见,但他自己独自享乐的话,便难免有些负罪感。
淑宝小口小口吃完肉包,又主动拿起一根肉干。
何书墨两口把剩余的半个包子塞到嘴里,然后掏出水壶,拿出水杯,给娘娘倒好清水放在手边。
伺候好了淑宝,他左手干粮,右手肉干,左一口右一口大吃大嚼起来。
厉家贵女自然不会像某人那样生啃肉干,她会先把大肉干撕扯出一小块,然后再把一小块肉干含到嘴里,细细明嚼之后咽下。
这样吃饭速度确实不快,但绝对优雅漂亮,起码在个人形象这一块无懈可击。
大概一刻钟多点的时间里,贵妃娘娘吃下了一只包子,一块手掌大小的肉干,喝了一杯清水。
某人数不清吃了多少,反正身上的背包轻快了不少。
淑宝站起身来,看向远处,道:「继续赶路。」
「等等。」
「怎么?」
「饭后不宜运动,咱们慢走一会儿。」
何书墨牵住淑宝的小手,道:「以咱俩的脚程,又不差这一会儿,陪我走走。」
淑宝任由男子牵住手,凤眸疑惑道:「你又准备了别的花样?」
某人忙道:「没有,这次真没有。我就是感觉这片小天地里,眼下只有我们两个人,不必顾忌别人的眼神,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种情况挺难得的,不是吗?」
听了男子的言语,厉元淑回想起自己作为贵女的一生。
她好像一直活在世俗的期待中,人们敬仰的目光中。
在厉家,她是主脉支脉所有厉姓女子的榜样,到了京城,她又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贵妃娘娘。
她好像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没人关注,自由自在地走在荒无人烟的郊外。
其实也不完全是孤苦伶仃,她身边至少还有————
淑宝凤眸看向身旁的男子,她的目光出奇的平静,就好像何书墨本该如此,本该出现在她身边,拉著她的手,两个人漫无目的,没有意义地走来走去,肆意浪费彼此的时间。
时间,是厉元淑最宝贵的东西。
现在,她嘴角噙著浅浅的笑意,享受此时此刻,允许某人肆意挥霍。
山路并不好走,灌木植被上的灰尘,总会弄脏淑宝身上的衣服。
一次两次倒还好,第三次的时候,何书墨实在忍不了了。
他蹲下来,拎著淑宝的裙角,仔细把灰尘掸去。
而淑宝呢,她在男人蹲下的时候,瞧见了男人头顶的落叶。她什么都没说,默默用玉手轻轻捻起,丢掉。某人全程低著头,浑然不觉自己头顶那抹一闪即逝的温柔。
「算了,元淑,咱们赶路吧。这荒野山林虽然不错,但基础设施确实太差了。要是有个度假山庄就好了。」何书墨站起身来,没了散步的心思。
「劳民伤财。各地税收逐年难征,朝廷国库早无余粮。你给本宫省省吧。」淑宝淡淡评价道。
何书墨尴尬道:「我就随口一说。真论起来,这里景色远不如云庐书院。」
「云庐书院好啊。本宫记得,那位漱玉先生便是住在那儿吧?美景配美人,确实叫人流连忘返。」
醋坛子又在这里阴阳怪气。
何书墨不想解释。
他干脆弯下腰,大手穿过淑宝的腿弯,将她公主抱了起来。
然后二话不说,动用轻功,一飞冲天。
何书墨速度很快,狂风飞掠耳边,呼呼地叫。他撑开一片真气光幕,将怀中美人几紧紧护好。
淑宝从刚才开始,便什么都没做。
她任由男人抱著,甚至主动张开双臂配合地环住男人的脖颈,臻首轻轻靠在男人的肩上,几乎像只可爱的树懒。
男人赶路的速度很快,在树桠高处不断穿梭,但淑宝的体感却非常稳定。
光幕外,夜风呼啸,光幕内,分外安逸。
淑宝心里清楚,以何书墨自前的修为没法长时间保持隔绝夜风的真气光幕。但她心里也清楚,何书墨真气不够用了,他会自己想办法弄些霸王真气出来。
果不其然,淑宝很快察觉到,何书墨通过两人身体的接触位置,从她体内调用霸王真气。
真气横跨阴阳两套经脉,开始大周天运行。
淑宝没有去管,她刚吃过晚饭,在漫长深夜的赶路中,有了些许懒洋洋的困倦。
何书墨低头亲了亲厉家贵女的脸蛋,微笑著哄道:「姐姐困了便睡吧,睡醒就到了。」
「何书墨————」淑宝声音微弱,确实有些困了。
「怎么了?」
「本宫命令你,不许松手。」
「好~,都听你的。」
「嗯。」
淑宝凤眸紧闭,气息渐渐纤弱缓慢,竟然真的靠在男人的肩膀上睡著了。
贵妃娘娘睡著的时候,并不像她清醒那样气场强大。反而毫无攻击性,过分清纯,过分柔弱了。
何书墨一边维持著轻功赶路,一边操纵霸王真气进行大周天运行,最后还得时不时瞧瞧怀里的人儿。
说实话,整夜赶路确实不易,哪怕是三品修为也一样会累。
但何书墨每次烦、累的时候,只要低头看看怀里的淑宝,整个人便会重新燃起斗志。
他奋斗至今就是为了迎娶淑宝,如今美人倾心,天下将定,大事初成,哪有临阵退缩的道理?
干就完了。
又是一个时辰过去。
天边露出拂晓,一座中原小城出现在何书墨的视野中。
陵胡城到了。
一天之后。
兵分十路的征魏先遣军,已然陆续抵达陵胡城外。
早到的分部,比如说高玥带领的那支小队,已经提前扎好了行军帐篷,做好了热乎乎的饭菜,给后续到达的兄弟享用。
给何书墨做副手的禁军统领齐衡,率领人数三百的精锐,最晚从京城出发,也是最晚抵达陵胡城的队伍。
到达预定地点后,齐衡来不及休息,便被高玥叫去开会。
主帅帐篷中,各支小队的连级指挥官悉数到场。
高玥、曹白刀、铁山等熟人赫然在列。
他们围成一团,盯著主帅帐中,唯一一位坐下的男子。
他没有身穿盔甲,但手持树枝,一副教书先生的做派。
何书墨见齐衡来了,笑道:「齐统领,辛苦。」
齐衡拱手道:「为大人和娘娘效力,末将分内之责。」
「好了,不说这些客套话。我先你们一日到达陵胡城,因此能提前去魏国,摸清楚魏国西部重镇晋戌镇的布防情况。现在都听好了,我做如下部署。」
何书墨从怀中取出一张晋戌镇的手绘布防图,道:「各支队的进攻路线,进攻方式,我会一一标注在布防图上。其中,高玥一部,于明日凌晨卯时一刻率先发动进攻。」
卯时一刻,早上五点左右。这个时间点一般是天色刚亮,城门初开的时候。
何书墨提起卯时一刻,在场一些有经验的将领便瞬间意识到,他们这位何大帅打算略过城墙攻坚战,选择直接突袭城门。打对手一个猝不及防。
先遣队人数不多,三千出头,但各个都是精锐。
只要守城的魏军稍有懈怠,他们便足以冲入城中,撕开一道巨大的口子。
结果,何书墨接下来的话,却令众人大为不解。
「从高玥发动进攻开始,往后半盏茶的时间,曹白刀,铁山,还有齐统领的人,同时进攻晋戌镇其余三座城门。尔等破门之后,千万不要留恋,径直冲击晋戌镇官府衙门,还有守军将领的住所。大伙动作要快,但是注意不要滥杀无辜,伤及平民,还有那些没反抗的魏军。我们要把影响尽量控制住。还有没有什么疑问?」
高玥三人是何书墨的老部下,自然对他言听计从,毫无疑虑。
可齐衡是楚军出身的将领,对何书墨的操作实在不能理解。
「何大人,属下有一事不明。」
「你说。」
「是大人,属下以为,战场之中只有敌我,没有什么无辜。我等修为战力远高于普通魏军,理应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尽可能消灭潜在的反抗力量。大人说,不要去杀那些没有反抗的魏军,属下不能苟同。」
何书墨笑了笑道:「我们先遣军修为高是不错,我们打魏军几乎横扫也不错。但齐统领,你有没有想过,晋戌城中驻扎著三万名全副盔甲的魏军,这些人就是三万头猪,他们到处乱跑,我们的人想把他们全杀完,需要多少时间?」
「这————」
齐衡答不上来。
何书墨继续道:「魏国虽然是魏国,但它同样是楚国领土上的魏国。可以说,魏国大小城池,以后都是贵妃娘娘的资产。娘娘的资产,能被你们打砸抢烧,随意破坏吗?我们先遣军的作战思想,就是要用最短的时间,突破魏国城池的防御。至于突破之后,怎么维稳,那是徐溪睿和勋贵军队该考虑的事情。是娘娘应该考虑的事情,不需要咱们这帮踹门的操心。明白吗?」
「明白!」众将士一齐应声。
「好。高玥,你来下发布防图。明日卯时,准时行动!」
何书墨交代完先遣队的行动计划,便前往陵胡城中寻找淑宝。
某人先到了陵胡,当时可没行军帐篷这种东西。
就算是有,淑宝估计也住不习惯。
何书墨索性在城内找了间客栈,带淑宝一起住下。
陵胡城是座不大的城市,客栈环境相当一般,说委屈了贵妃娘娘半点都不过分。
但娘娘从始至终一声不吭,不管何书墨给她安排什么,她都沉默接受。何书墨不知道淑宝对现在的生活满不满意,但他知道,淑宝来到陵胡城后便没向他发过脾气。
更没有那种旅游前答应好好的,旅游后直接反悔的小仙女行为。
天色渐黑。
何书墨提著热乎乎的食盒,回到客栈。
「元淑?我进来了啊。」
——
「嗯。」
何书墨推门而入,只见身穿武者劲装的贵妃娘娘,认认真真伏案写字。
「写啥呢?」男人凑了上去。
「密信。魏国晋戌城周围共有两支勋贵军队,一共三万人左右。按照本宫与京城勋贵商议的计划,今日开始,便会有勋贵军队的人来陵胡城等候密信。此信一旦送出,军队即可开拔,奔赴晋戌城。莫约能在明日上午赶到晋戍,接管城池,维持秩序。」
何书墨放下食盒,道:「饭菜正热,姐姐先吃饭吧。我给姐姐送信去。」
「好。」
淑宝没有拒绝,将两份密信放入信封,用滴蜡封好,交给何书墨。
何书墨接过信件,调头出门。
一刻钟后,便大功告成,从外面回来。
他回来时候,客栈的桌子已经被收拾妥当。笔墨纸砚没了,换成一盘盘菜肴出现在餐桌上。
除此以外,还有两碗热乎乎的稀粥,以及刚出炉的肉饼。
何书墨记得,他压根没买什么稀粥和饼,这些主食哪都能买,实在不行叫客栈掌柜送上来便好。
他更没想到,淑宝居然没动筷子,似乎是想等他出门回来一起吃饭。
「贵妃姐姐怎么不吃?」
「不饿。」
「不饿怎么买了好几块肉饼?是特地去楼下街上买的吗?我好像刚才路过一个卖肉饼的摊子。」
淑宝拿起一块肉饼,塞到某人嘴里,嗔道:「吃饭吧。一桌子菜都堵不住你的嘴。」
何书墨咬了一大口,肉汁四溢,很香。
他知道淑宝晚上喜欢吃清淡些的饭菜,所以没让客栈做,专程去外面叫大厨做了几个清淡的口味。而这种肉饼明显不是淑宝的喜好,多半是淑宝特地出门,买来给他吃的。
想到这里,何书墨嘴里的肉饼便更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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