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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8章曲边市的回复

胡先进最终还是被周奕和陆正峰带了回来,周奕让侯堃和沈家乐审他。

胡先进的问题已经再明显不过了,接下来就是开口承认的问题了。

有了陆正峰对防疫站一部分老员工的笔录,加上早就磨得差不多的心理防线,再施个压应该差不多了。

蒋彪在距离市局四点几公里外一个公园假山的山洞里,发现了高博的尸体。

除了钟鸣击中手臂的那一枪之外,高博的太阳穴中了一枪。

尸体旁边还有一把枪,但不是警用配枪,而是一把没有编号的黑枪。

云瑶对运回来的尸体做了初步的检测。

确认高博的死因是太阳穴的那一枪。

技术科也对从高博尸体里取出来的两颗弹头进行了检测。

确认胳膊上那一枪的弹头,是周奕配枪打出来的。

但致命的那一枪,却来自那把黑枪。

不过因为暴雨的缘故,黑枪上没有提取到指纹。

另外还确认了,杨鸿中的那枪,也是来自那把黑枪。

至于高博自己的配枪和个人物品,在他身上并没有发现。

高博的死,表面上看起来是畏罪自杀?

但不得不让人怀疑,是被灭口了?

只是这种俄罗斯套娃形式的灭口方式,周奕觉得可能性实在太低了。

「周奕,过来一下。」梁卫拍拍他说道。

见周奕跟著梁卫离开,陆正峰想起了之前车上的玩笑:哥带你混。

一间会议室里,梁卫问道:「你比较了解情况,你觉得高博的死是怎么回事?被灭口了吗?」

「梁支队,我能先问一个问题吗?」

「你说。」

「戴明华,现在在哪儿?」

没错,钟鸣口中的那只鬼,周奕怀疑,就是副局长戴明华。

但他不能在顾国忠面前挑明这事儿。

他知道顾国忠是清白的,否则顾国忠也不会和谢国强商量著把他这条鱼搞过来。

但问题在于,一个副局长是内鬼,他这个正局长最后肯定是要吃处分的,起码是监督管理失职了。

所以除非顾国忠自己说,要不然周奕打死也不会说。

但梁卫不同,于公于私,周奕也该和他摊牌。

梁卫沉声道:「我和顾局商讨之后,请示了徐厅,目前已经把戴明华软控制起来了。」

周奕点点头,这样他心里最大的疑问就解开了。

「所以戴明华没有杀高博灭口的机会。」

梁卫点头,问道:「会不会是戴明华伙同汪明义,拿高博当弃子,杀人灭口?以你对案情的了解,汪明义有这个能力吗?」

「梁支队,我认为,高博被灭口的可能性很小。」

「所以你认为是自杀?」

周奕点了点头。

最想杀高博灭口的人,肯定是戴明华。

汪明义已经因为丁莫有要杀回来所以跑了,别说高博死不死,杨鸿死不死他都已经不在乎了。

但戴明华不同,他有可能是主谋,是他安排了高博去杀人。

也有可能他只是从犯,为高博杀人提供了便利。

但不论哪种情况,他都脱不了干系。

高博是用钥匙,打开了关押著杨鸿的羁押室大门。

仅凭这点,戴明华就是第一个要怀疑的对象。

所以高博死了,对戴明华是最有利的,死人是不会开口的。

虽然戴明华去外地主持拦截抓捕工作了,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赶回来杀人,而且既然现在被软控制了,就说明他没有长时间离开过。

高博当时逃跑,是被伏击了,完全在他的预料之外,而且手机也掉了。

那种情况下,戴明华根本联系不上他,更没办法获悉他的具体位置。

「他中了一枪,枪伤就是铁证,他知道自己怎么都逃不掉了。枪伤加恐慌,再加上暴雨的极端环境下,人的意志是很容易崩溃的。

,梁卫点了点头,显然对周奕的这番分析是比较认可的。

「我们找到了高博的老婆,她已经带著孩子回娘家,和高博分居了。」梁卫说,「因为高博已经破产了,还欠了亲戚朋友大量的外债。」

「破产?是赌博吗?」

梁卫摇了摇头:「炒外汇。他老婆说高博有个发小,在南方那边专门干这个的,早些年高博跟著这个发小炒外汇赚了不少钱,于是就越来越上头。不仅把家里的钱全部投了进去,还找亲戚朋友借了个遍。」

「如果你关注国际局势的话就应该知道,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了。」

周奕点点头,但心里却产生了一个巨大的疑问。

高博这个倒霉蛋炒的不会是泰铁吧?

因为亚洲金融危机是九七年七月正式爆发的,最初崩盘的就是泰铁,然后才波及到了整个东南亚。

炒外汇本来就是灰色地带的生意,还是冷门货币,个人极少会碰。

但既然高博这个发小在南方是专门干这个的,那八成就是地下钱庄了。

不过就算他炒了别的币种,最后也是殊途同归。

何况他一个警察,知法犯法,说明早就已经丧失原则性了。

「梁支队,高博是戴明华一手培养的吗?」

梁卫只回答了三个字:「老部下。」

「明白了。」

「哦,还有件事,你让人送过来的那几根头发,实验室那边已经收到了,不过目前技术还不够成熟,最快可能也得四十八个小时才能出结果。」

「四十八个小时吗?」周奕喃喃道。

他现在依旧尽量每隔二十分钟,就拨打一次白琳留下的那个号码。

虽然始终无法接通。

他隐隐约约地觉得,白琳在等自己给她一个结果。

因为他想到了一件事。

汪明义认白琳的依据是什么?

难道是因为和她母亲长得像?

还是身上有什么胎记之类的东西?

但这种东西都不能作为百分之百的证明。

白琳是三年前开始产生变化的,有没有可能,汪明义找了港岛或者国外的机构,做了亲子鉴定呢?

那白琳就是知道有DNA检测这回事儿的。

那自己拔头发的举动,是不是已经被她看穿了?

毕竟她当时不是完全没有感觉。

聊完之后,梁卫先一步离开,周奕刚也要走,手机响了。

拿起来一看,是一个非常陌生的前缀区号。

「喂,请问哪位?」

「您好,请问是武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周奕吗?」

「对,我是周奕,请问您是?」

「周警官您好,我这里是曲边市平南县公安局。」

曲边市那边传来了重要的信息。

在接到协查申请后,县局第一时间派人前往了汪明义的老家。

由于山路曲折,交通不便,所以直到这时候才回来,给周奕打来了电话。

汪明义的老家,是一个叫河林村的小山村,那里有山有水,所以汪明义原名叫汪水生0

但是那里很穷,和那边的大部分地方一样,闭塞、贫穷、落后。

所以从七八十年代开始,一部分年轻人就不甘于待在大山里,纷纷往外跑。

这也为当地的户籍管理增加了难度。

侯堃也提过,最开始他联系上曲边市查汪明义这个人,没成功。

后来查汪水生这个人,那边才查到了十几个相匹配的名字,然后又根据年龄做了筛选,最终才锁定。

因为两地的户籍信息不互通,汪明义在这边改了名,那边却没有入档。

根据走访信息可以确定,汪水生在七十年代中期,就跟著同村人出去打工了,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也就是说,变成汪明义之后,他没有衣锦还乡,而是选择彻底和过去的自己划清了界限。

但他不是孤儿,在河林村,他是有家人的。

他走的时候,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等到今天曲边市的民警去的时候,他的父母都已经去世了,妹妹嫁到了几十公里外的另一个村子,弟弟也已结婚成家。

包括他弟弟,包括村里的亲戚,都认为汪水生已经死了。

因为当初和汪水生一起出去的人也没回来,这种事在他们那里不足为奇。

所以一边是纸醉金迷的大企业家,一边是困在山里的贫苦手足亲人。

仅凭这点,就足以看出汪明义这个人有多么以自我为中心了。

这就加剧了周奕的疑问,汪明义为什么要带白琳走?

连父母的死活都不在乎的人,根本不可能对自己的女儿产生愧疚。

民警通过他弟弟了解到,汪水生在老家有一个青梅竹马,叫何小花。

何小花比汪水生大一岁,两人从几时开始就是玩伴,虽然名义上两人还沾亲,但在这种偏远小地方,别说沾亲了,表亲堂亲都能亲上加亲。

汪水生是十七岁离开村子的。

在他走了三个月后,何小花的肚子就开始日渐隆起了。

这种事,在村里那是非常有伤风化的,女方家里那是要被人看不起的。

一般这种情况,当务之急就是赶紧结婚,名正言顺。

但问题是,何小花的父母逼问她孩子是谁的,她起初不肯说,最后才说是汪水生的。

于是何家就上门找汪家要个说法,汪家则表示,水生之前也没和家里说过两人好上了,现在人还不在家,这事儿也不能女方说了他们就认,万一不是呢。

汪家的意思是,孩子先生下来,何家先养著,等汪水生回来后,如果他认,那何小花和孩子就进汪家的门。

要是不认,那就不关他们的事了。

这让何小花的父母气得暴跳如雷,堵著汪家的门骂了三天三夜。

在外面骂姓汪的,在家里骂闺女是个贱货。

结果何小花就跑了,挺著个日渐隆起的肚子,说要去找汪水生证明自己的清白,找不到人自己就绝不回来。

于是,她也和汪水生一样,再也没有回来过。

但不同的是,同样被认为已经死在外面了。

汪家每年还会给汪水生的衣冠家烧点纸。

而何小花,却只存在于一部分人的记忆里。

听完曲边市民警的走访结果后,周奕喉咙里就像堵了一团棉花。

因为都对上了。

何小花,就是白琳的母亲,也是那个找到码头的漂亮女人。

她离家出走的时候,只有十八岁。

周奕无法想像,一个十八岁、没有文化、也没见过外面的世界、还怀著孕、挺著个大肚子的女人,是怎么活下来的。

而且汪水生走的时候,并没有说是去武光,只是说去城里打工。

曲边离武光,远隔千里,跨越了大半个中国。

而且何小花还生下了白琳,抱著一个幼年的孩子,在那样经济匮乏的年代,她一边谋生一边找人,要吃的苦是周奕无法想像,也不敢去想像的。

从何小花离开河林村,到她带著白琳来到武光,中间应该隔了得有四年。

这四年,可以想像,支撑她的唯一信念,就是找到汪水生,找到孩子的父亲。

否则,以她的容貌,生的还是个闺女,她如果放弃寻找汪水生了,完全可以在哪个地方找个男人嫁了,然后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可见,何小花骨子里是一个多么心高气傲的人。

所以这也可以印证,白琳记忆里,失踪的母亲,是绝对不可能抛弃她的。

只是命运对这个姑娘太不公了,她历经千辛万苦,最终等来的,却不是她所期盼的未来。

甚至还直接导致了白琳的人生,坠入深渊。

而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汪明义。

只可惜,曲边市的民警并没有找到何小花的哪怕一张照片,因为她离家出走的时候,连身份证制度都还没开始实施。

何小花这个人,就像是岁月浪涛里的一朵小浪花,转瞬消失,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周奕想起了白琳家相框里藏著的那张糖纸,白琳那模糊的记忆,大概就是何小花唯一存在过的证明。

「老板,您到底在哪儿啊?太太她正大发雷霆在砸您的办公室呢。」

山海大厦的顶楼,汪明义的助理躲在一个角落里,恨不得磕一个。

因为谢天谢地,在尝试了无数次之后,他终于打通了汪明义其中的一个号码。

不远处,金碧辉煌的董事长办公室里,张红静正在一边咒骂一边砸东西,原本豪华的办公室里一片狼藉。

「不用搭理她,她爱怎么闹就让她怎么闹,闹完了她自然会走。」电话里汪明义的声音极其冷峻。

「老板,公司现在一团糟,下面几个老总都蠢蠢欲动呢,尤其是杨总,他本来就是太太的表弟————」

「小宋,如果再有人问你,你就说我去港岛办点事,过几天就会回来。」

「明————明白了————」

「小宋,你跟我多久了?」

「老板,我跟著您十年了。」

「辛苦你了,是该休息了————」

助理一听,脸色大变:「老板,我宋旭光发誓,绝对没有背叛过您,当年要不是您替我妈出手术费,我妈早死了,我是个懂感恩的人,我————」

「小宋,你误会了,我说的是你该带著家人去享受生活了。我在龙泉洗浴中心的一个储物柜里,放了个箱子,里面有一百万。你帮我再办一件事,这件事办完后你打我这个电话,我把储物柜的号码和密码告诉你,拿著这笔钱带著家人远走高飞吧。」

宋旭光的眼神里,不是惊喜,而是惊恐。

他不傻,能在汪明义身边待十年的人,除了忠心之外,还得非常聪明才行。

汪明义不知所踪,就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信号。

何况派去送老莫走的人,也是他安排的,他知道出事儿了。

他只是不敢确定事态究竟到了什么程度。

但汪明义给的这一百万「退休金」,实在太诱人了,他没有拒绝的理由。

如果拒绝,可能这一百万就会变成他的买命钱。

「老板,您说,是谁?」

「平安佳苑16号楼402,住了个女人,可能是报社那个姓丁的记者。」

「我明白了,这事儿我亲自去办。」

挂上电话,宋旭光偷偷往办公室的方向看了一眼。

穿著不菲套裙的张红静,拎著名牌包,披头散发、气势汹汹地走了出来。

宋旭光赶紧低头。

张红静怒不可遏地问:「联系上他了吗?」

「还————还没————」

「那愣著干嘛,继续给我打,打到打通为止!打不通就别睡觉!」

宋旭光只能点头哈腰,拿起手机假模假式地开始打电话。

张红静骂了一句「狼心狗肺的东西」,气哼哼地就走了,高跟鞋的声音像敲钉子一样作响。

另一边,汪明义挂断电话之后,从手机里抽出了那张电话卡,然后没有半点迟疑,打开了窗户,把卡扔了出去。

电话卡飞舞著消失在夜色之中,列车和铁轨的摩擦声从窗外清晰地传来。

汪明义关上窗,从公文包里重新取出了一张电话卡,插进手机里。

然后拨通了一个号码。

「是我。我已经在火车上了,预计后天上午到。票怎么说?」

电话里,一个南方口音的男人说道:「哎呀,汪老板,侬这个需求太著急了————」

对方话音未落,汪明义就沉声道:「别废话,我给你双倍的费用。」

「这不是加不加钱的事,去加拿大的飞机一个礼拜就一班呀,前天刚飞走。」

「不行,我等不了这么久!」

「要么去洛杉矶好伐啦,去洛杉矶飞机多。反正你们两个的护照可以免签,没问题的。」

汪明义问:「我到了之后最近一班飞往洛杉矶的航班是几点的?」

「最近的————我看看。后天下午四点多,怎么样,来三伐?」

汪明义抬手看了看表:「还四十四个小时————行,就这班吧。」

「可以可以,」电话那头的人笑道,「不过也不好说,侬这个还是太急了,我也不能保证一定还有票————」

汪明义不耐烦地说:「别废话,我说了双倍支付。」

对方闻言,嘿嘿一笑:「好的好的,还是汪老板大气呀,个么后天见。

「7

再次挂断电话,但这一次汪明义没有把电话卡扔掉。

而是收起手机,穿过一节车厢,走到一间软卧包间的门口,打开推拉门走了进去。

这个包间里,只有一个人,就是白琳。

汪明义手里提著一个袋子,里面是两份火车上售卖的快餐。

「琳琳,来,吃点东西。」汪明义把快餐放在桌子上笑著说。

白琳抬了下眼皮问道:「警察是在通缉你吗?」

汪明义闻言,冷笑了下,反问道:「你觉得我被通缉了,还能这么高调地坐火车,让朋友给我安排包间?」

白琳嘴角露出一丝不屑的冷笑:「那你为什么偏偏要跑到去邻省的省城来坐火车?你骗我可以,骗自己有意义吗?你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警察早该抓你了。」

汪明义的眼里闪过一丝杀意,但也只是转瞬即逝,他立马露出一丝和善的笑容说:「琳琳,你不懂,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弱肉强食,如果你不狠,不爬到食物链的顶端,那你就只能被别人吃得渣都不剩。这是千万年不变的规则,这叫物竞天择!」

白琳轻描淡写地问道:「所以你爬到食物链顶端了吗?」

汪明义突然一怔,但没有接茬,而是打开一份快餐,把一双一次性筷子递了过去。

「快吃吧,一会儿凉了不好吃。」

白琳接过筷子,厌恶地把那些荤菜夹开,只用素菜就著米饭,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

汪明义也没说话,开始低头吃饭。

他摘下了头上戴的鸭舌帽,原本油光程亮的大背头已经在火车站附近的小发廊里推成了小平头。

他的手虽然经过了精心保养,但还是布满了细碎的旧伤痕。

其中右手手背上,有一道长长的狰狞伤疤,格外显眼。

汪明义吃了两口就说道:「没有你做的菜好吃。」

白琳没有抬头,语气平静地问:「三年了,你答应我的事,怎么样了?」

汪明义拿筷子的手突然僵了下,然后继续吃饭,面无表情地回答道:「过去太久了,应该是找不到你妈了,我知道她吃了很多苦。但是琳琳,那个年代谁没有吃苦,往前看吧。等去了国外,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你是我的亲生女儿,以后我的一切都是留给你的。」

白琳抬起头,双眼布满了血丝,冷冷地说道:「姓汪的,你少在我面前表演好父亲的嘴脸了。你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不要了,你会在乎我这个女儿吗?」

「你到底想对我做什么?」

白琳咬牙切齿,浑身发抖。

汪明义看见之后,嘴角带著一抹讥讽的笑意,看著她。

他戏谑地问:「你既然这么怕我,又为什么还要跟我走呢?」

白琳没说话,但是因为用力过猛,把嘴唇咬破了,一道鲜血顺著嘴角流了下来。

汪明义见状,拿出一张纸巾,淡定地递了过去。

「来,擦一擦。」

「爸爸告诉你一个秘密。」

「听完你就都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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