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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章她们

【青鳞】

我出生在石漠城,一个被黄沙和偏见淹没的地方。

我的身上流著一半人类的血,一半蛇人的血,这让我从记事起,就仿佛是一个错误。

我的童年,是在泥泞与指指点点中度过的,生命于我,似乎并不公平,自幼便背负了诸多不幸,每向前一步都是折磨,或许向痛苦妥协才是更好的选择。

在石漠城的那几年,我以为我看到了自己一生的尽头,就如同佣兵大叔们从沙漠里带回的赤念花,在那座燥热的城池里,悄无声息地枯萎。

直到那个晚上,少爷来了。

他像一阵我从未感受过的、清凉的风,吹进了我死水般的生命里。

他带我离开了漠城,让我知道,原来我脚下的路,也可以通向远方。

后来啊,我跟著薰儿姐姐去了古族,拼命地修炼。

那时的我,想法很简单,只是想变强一点,再强一点,然后能够跟上少爷的脚步,回到他身边,继续做他的小侍女。

对我而言,这便是全部的幸福了。

人之一生会走过很多地方,也会留恋某个地方,而我最留恋的,从来不是某个地方,而是有他在的任何一处。

在噬空蛇圣的遗迹里发生的一切,是我连做梦都不敢想像的奢望。

那之后,我常常会偷偷看他,他会回以温柔的笑容,那笑容里的暖意,对我来说已经足够照亮漫漫长夜。

再后来,我们有了青玥。

青,是我的青。

玥,是神珠的意思。

我希望她像神珠一样坚韧,也希望她像一颗明珠,永远明亮,永远被珍视。

他抱著青玥,眼睛里的欢喜像是要溢出来,看著我说:「青鳞,谢谢你。」

我摇摇头。

其实,是我该谢谢你才对。

谢谢你把我带出那座城,谢谢你让我知道,原来我也可以被人珍视,原来我也可以拥有一个家。

抱著玥儿的时候,我感觉我过往生命里所有的空洞,都被这个小小的人儿填满了,那些冰冷的记忆,仿佛过往的一场幻梦。

我曾以为,在那重重痛苦织成的云层之上,或许只有更沉重的黑暗,尽管我已经走了出来,但我仍然抱有疑问,为了去确认这件事,我还是会展翅高飞。

我想,这大概就是我生命的意义。

不是为了遗忘痛苦,而是为了记得,我是如何从那里走出来的。

一直身在黑暗里的人,会记得每一束照耀进来的光,少爷便是那最耀眼、也最恒久的一束。

如今,走过了斗气大陆,来到了这更浩瀚的大千世界,我依然在他身边。

回头望去,那些曾经让我夜不能寐的伤痛,都变成了我生命年轮里深刻的刻痕。

我,不再惧怕它们了,甚至,偶尔还会怀念。

我将儿时的苦难留作墓志铭,纪念我曾拥有过它们,也纪念我超越了它们!

现在,我似乎可以这样说了。

我忘却了所有悲剧,所见之处皆是奇迹!

这奇迹,是玥儿咿呀学语的声音,是他落在我发梢的目光,是我们一起走过的,每一个平凡的晨昏。

我是青鳞。

这是我所能想到的,关于我自己,最好的故事——

【小医仙】

青山镇的晨雾总是很浓,浓得像是要把整个镇子都裹进一场永远醒不来的梦里。

我从小就在这片雾里长大,采药、晒药、磨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那时的我,终日与药草为伴,用微笑掩藏身体的秘密,镇子里的人生病了会来找我,佣兵们受伤会找我,我给不了他们什么灵丹妙药,不过是些山里采来的草药,能治些小伤小病,治不了命。

我以为我这辈子就是这样了,守著这万药斋,守著这片雾,守著那些来了又走、走了又来的人。

直到那一天,走进来一个少年。







他长得很好看,笑起来,更好看。

他是来魔兽山脉历练的,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也就成了万药斋的常客。

渐渐熟络之后,有一次,他说他没带金币,问我能不能用药粉抵帐。

我吓唬他说要赶他出去,可他掏出来的那些药粉,我见都没见过。

我问他这是什么,他说是痒痒粉,涂在人身上能让人痒上三天三夜。

我笑了。

他之后又来了很多次,每次都没带金币,每次都用各种稀奇古怪的药粉、毒方当作报酬。

渐渐地,我发现他和青山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他说的话,他知道的事,他眼睛里藏著的东西,都不该属于这个偏僻的小镇。

我开始,盼著他来——

有一天,他告诉我一个秘密,我的体质,叫做厄难毒体。

生于厄难,死于厄难,这是厄难毒体的宿命!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轻,像是怕惊著什么。

我听著,心里并不平静。

原来,是这样。

难怪,难怪——

原来,我生来就是一场灾难。

生于厄难,死于厄难,这八个字,冰冷地宣判了我的未来。

我生硬地转移了话题,目光挪到他身边的那个小侍女身上。

她叫青鳞,是个很安静的小姑娘,眼睛是青色的,手上长有漂亮的鳞片。

她的身世比我不遑多让,是人与蛇人的后代,从小受尽了白眼和欺凌。

我以为她会和我一样,觉得自己是个不幸的人,是同病相怜。

可她说了一句话。

「青鳞不可怜,相反,青鳞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那一刻,我愣住了。

我看著那个小小的女孩,看著她眼睛里没有一丝阴霾的光,忽然觉得她很耀眼。

比太阳还耀眼!

她幸运什么呢?

她从小被抛弃,被人当成怪物,受尽了苦难,可她觉得自己幸运——

因为,她遇见了那个带她走出苦难的人!

原来,遇见一个人,可以让所有的苦难都变成幸运。

我开始想,如果我也能——

不,我不敢想!

后来,我们分开了。

我去了很多地方,经历了很多事。

在出云帝国,我变成了别人口中的天毒女,所过之处,毒雾弥漫,寸草不生。

没有人敢靠近我,没有人敢直视我,我把自己裹在一层又一层的冷漠里,假装不在乎0

可我——

在乎的。

我总是不经意地想起青山镇的万药斋,想起那个笑著拿出痒痒粉的少年。

他还记得我吗?

他的承诺,又是否当真?

如果见到现在的我,他会是什么表情?

会不会也和别人一样,露出那种厌恶又恐惧的眼神?

我不敢想,却又忍不住想。

直到那一天晚上,我又见到了他。

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小医仙了,我浑身缠绕著毒雾,走到哪里都有人避之不及。

我以为他认不出我,就连我都已经快要认不出自己了。

可他,只是一眼就认出了我。

他看著我,笑著说:「小医仙,好久不见。」

那一刻,我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些年积攒的冷漠、防备、伪装,全都像雾一样散了。

我张了张嘴,最后只问出一句:「你怎么知道是我?」

「你什么样我都认得出来。」他说。

「好久不见,陈逍——」

月光很清冷,可我的心里却暖暖的。

他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走,解决厄难毒体的材料还差些许。

我没有犹豫,点了点头。

我从来没有像那一刻那般强烈地想要解决掉身上的隐患,我想要一直这么陪他同行下去。

可我依然不敢说。

厄难毒体还没有解决,我还是那个随时可能失控的怪物。

我不敢让他知道我的心意,不敢让他为难,不敢让他因为我而陷入危险,我只想跟在他身边,能多待一天是一天。

后来,我们去了中州,集齐了所有材料。

在曹颖和他的帮助下,我凝聚了毒丹。

那一天,我体内积压了多年的毒气终于被压制住,我终于可以像一个正常人一样活著,可以去追求那些以前我不敢奢望的东西。

再后来,我们往极北之地去。

路上,我炼化了幽冥毒火。

或许是天时地利,或许是长久相伴积累的情愫已达顶峰,在那与世隔绝的苦寒之地,一切的发生都显得水到渠成。

当我终于敢直视他的眼睛,回应他的温度时,我知道,有些东西,永远地改变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像我这样生于厄难的人,也能拥有这样的时刻,也拥有被人珍视的权利。

再后来,他成了斗帝。

我一点都不意外。

从我第一次在青山镇见到他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不会平凡。

他要走的路很远,很高,我不会拦著他,我只会跟在他身后。

我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取名灵汐。

灵汐很好,比我好。

她在炼药一道上天分极高,小小年纪就能炼出其他炼药师浸淫数十年上百年才炼成的丹药。

有时候,我看著她在药鼎前忙碌的样子,会想起青山镇的自己。

我曾经遗憾过,遗憾自己没有成为一个真正的炼药师,只会摆弄那些害人的毒。

可灵汐替我把这个遗憾补上了。

她是最好的。

他也是。

生于厄难,渡过厄难,这是我的故事。

如今再回首,看那个青山镇的小医仙,看她一个人在雾里采药,看她第一次见到那个少年,看她得知自己命运时的惶恐,看她后来走过的那些路。

我真想告诉她。

「别怕,你会遇到一个人,无论你变成哪般模样,他都会一眼认出你,会带你走,会帮你渡过厄难,打破宿命,会陪你走过最冷的风雪。」

「你们会有一个可爱的女儿,那个女儿会成为天赋卓绝的炼药师,你会和他一起,看很多很多年的月亮,而那些月亮,都会像重逢那一晚的一样,清冷,又温暖。」

「你们,会一起走很长很长的路——」

【紫妍】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托那位不靠谱老爹的福,太虚古龙一族的龙皇大人,竟是沦落西北,要不是龙皇大人气运昭昭遇到了苏老头,估计很多年后,龙皇大人就只能占山为王了。

我是紫妍,太虚古龙一族的龙皇,迦南学院内院那帮老家伙嘴里的小祖宗,那群学员口中的蛮力王。

这些都是别人给我的名头,我都不太在意。

在内院的那段日子很无聊!







那帮学员见了我跟见了鬼似的,躲得远远的,长老们倒是想管我,可有力没法使,谁让我是苏老头带回去的呢。

我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后山与那些魔兽打架,争夺各种珍稀药材,完事后不想回内院便随便找个地方舒服地躺下,然后等天黑,等第二天。

我也不知道我在等什么。

直到陈逍踏入内院的那一天,我的日子,才算真正有了滋味。

他好像天生就懂我,知道我的喜好,知道我喜欢热闹,知道我想要快些长大。

他会特意让人给我炼制好吃的丹丸,会带著我到处疯玩,我们形影不离,一年,又一年。

我们一起去过黑角域。

那里的佣兵们见了我都绕著走,只有他敢拉著我的手,带著我穿过那些弯弯绕绕的巷子,去那些人挤人的大城,去抢那些不长眼的倒霉蛋。

我们一起去过加玛帝国。

那里的天很蓝,风很暖,沙漠很燥热,也是在那里,我遇见了地位仅次于他的彩鳞姐姐。

一年又一年,我们就这么厮混在一起。

他的实力在快速提升,就连个子都越来越挺拔,时间的力量,仿佛唯独将我遗忘。

他经常把我当小孩子看待,可是,很多事,我其实都懂的。

他说话的时候,我都有在认真听,他皱眉的时候,我也会不舒服,这些他都不知道。

他只会揉我的头发,弄得一团糟——

彩鳞姐姐给我讲过很多私密事,她说,女孩子要自爱,尤其是身体,不能随便给人看。

她说,要是谁看到了你的身体,最好就直接杀了他,无比省事。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很认真,我听著,表面嗯嗯地答应著,心里却想,如果是陈逍——

好像,也挺好!

后来我晋阶的时候,身体终于能变成大人的样子了!

我高兴坏了,第一个念头就是去找他,让他看看我这个样子。

我没穿衣服。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没穿,可能是太高兴了,忘了,可能是故意的,想看看他什么反应。

又或者——

只是想让他第一个看见。

他看见我的时候,愣住了,眼神闪烁,根本不敢直视我,那一刻我就明白了。

哼,假正经!

再后来,我回了龙岛,也摆脱了幼年体的模样,成了族人敬畏的龙皇陛下。

岛上的人对我毕恭毕敬,什么最好的都给我,可我还是觉得没意思。

我还是更喜欢跟他一起抢东西、洗劫那些势力宝库、甚至被他无奈念叨的日子。

龙岛再大再威风,可没有他和彩鳞姐姐在旁边,总觉得空落落的。

于是,不出意外地,我溜出了龙岛。

再后来,我们得到了龙凰本源果,处理了龙岛之乱。

那些乱七八糟的事,终于都结束了。

后来的事——

就顺理成章啦。

我们实力都那么强了,一起经历了那么多,他又不是真的木头。

当他终于不再用看小孩的眼神看我,而是用一种让我心跳加快、脸颊发烫的自光凝视我时,本龙皇大人就知道,我赢了。

我也明白了,原来,我之前等的,是他。

哦,对了,差点忘了一件事。

陈麟那小子,虽然比较烦,但各方面都不错,老娘很欣慰!

事实证明,该放养就得放养,管他们那么多干什么嘛?

不死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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